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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蕪湖市發展改革委(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原三級調研員姚有根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和娛樂活動安排等問題。2011年春節至2025年春節,姚有根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購物卡和高檔白酒等禮品,折合共計6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后收受5.8萬元;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赴內蒙古呼倫貝爾、浙江舟山等地游玩,相關費用由對方支付;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高消費娛樂活動。姚有根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2月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繁昌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樂家來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07年端午節至2016年春節,樂家來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折合共計10.9萬元,其中黨的十八大后收受3.84萬元。樂家來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10月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蕪湖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原科長蔡祥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21年至2025年,蔡祥多次在節日期間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煙酒、金條等禮品,折合共計6.71萬元。蔡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5年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蕪湖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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