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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3月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我縣進行了巡視。2018年6月13日,省委巡視組向我縣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自接到巡視反饋意見以來,縣委高度重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對巡視工作的部署安排,牢牢把握“兩個維護”的政治巡視本質和靈魂,按照省委李錦斌書記“六制五清四問”和“全程掛單整改”的工作要求,明確提出“加強領導、牽頭負責、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的整改思路,對反饋的問題做到真認賬、不推諉,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貳過,高站位、高質量、高標準推進,扎實做好巡視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問題按時見底清零。
巡視反饋以來,共開展專項活動21項,挽回損失3217余萬元,追責問責674人次,建章立制53項。巡視反饋線索中,縣紀委領辦580件(含重復件),已辦結274件,正在辦理306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18人(其中重復舉報原已辦結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02人,巡視以來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人)。縣委政法委領辦涉法涉訴信訪件142件和縣信訪局領辦495件信訪件已全部辦結。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整改責任擔當
(一)加強領導,統一思想,樹牢“四個意識”。縣委堅持以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為指導,嚴格落實“巡視整改過程就是講政治、講看齊過程”的指示精神,把巡視整改作為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省委“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的直接實踐,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省委巡視反饋會后,我縣當即召開“五人小組”會議和縣委常委會議,研究成立了由縣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縣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縣委副書記任副組長,其他縣委常委和副縣長為成員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統籌領導和指揮調度。縣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縣委各常委聚焦反饋問題,聯系自身實際,深刻剖析,見人見事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找準癥結。縣政府黨組、縣人大黨組、縣政協黨組也已按要求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委副書記任辦公室主任,從縣委辦、縣政府辦、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信訪局、縣委巡察辦、縣委縣政府督查局等單位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全力推進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二)牽頭負責,聚焦問題,細化工作方案。明確縣委書記是落實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明確巡視整改不落實,就是政治上不擔當,就是對黨不忠誠。縣委書記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親自督辦。縣委常委會和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先后5次召開會議,研究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舉措,將整改具體問題及交辦事項,分別交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牽頭負責。縣委書記、縣長分別牽頭負責13項和6項。各牽頭領導迅速召集相關責任單位,根據承擔反饋問題的整改任務,專門研究癥結原因,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省委巡視組交辦的信訪事項,由縣紀委監委、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3家單位領辦,均第一時間明確責任單位,按要求時限,高標準辦理到位。
(三)突出重點,注重成效,實施分類整改。縣委將省委“五人小組會議”上點到的問題作為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改、堅決改、改徹底。其余問題聚焦“六圍繞一加強”實行分類整改:針對點到的具體問題,立行立改,動真碰硬;針對巡視反饋指出的突出問題,實行專項整治,全縣共開展“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專項檢查、打擊非法盜采礦產品資源違法行為、違規借調借用人員專項整治等21項專項整治活動;針對長期堅持整改的問題,組織開展破解歷史遺留問題,逐步化解解決,如南北開發區爛尾樓的問題。
(四)標本兼治,舉一反三,建章立制。縣委堅持標本兼治,不僅解決反饋的具體問題,而且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圍繞黨的政治建設,印發《關于加強政府班子自身建設的意見》《關于進一步推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落實的意見》《靈璧縣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暫行)》《關于加快經濟開發區發展提升承載能力的意見》等文件,修訂完善《中共靈璧縣委工作規則》《靈璧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圍繞黨的思想建設,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關于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標準的實施意見》《靈璧縣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規范化細則》《縣級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基層黨組(黨委)制度(試行)》等文件。圍繞黨的組織建設,印發《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縣級黨員領導干部基層黨建工作“1+4”聯系制度(試行)》《靈璧縣2018―2022年培養選拔女干部、黨外干部工作規劃》等文件。圍繞黨的作風建設,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室人員管理的若干規定》《關于建立信訪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等文件。圍繞黨的紀律建設,印發《靈璧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等文件。圍繞反腐敗斗爭,印發《打擊整治招投標違法犯罪行為會商機制》《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性資金撥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修訂完善《靈璧縣財政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圍繞上輪巡視整改方面,印發《靈璧縣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督查考核問責實施辦法(試行)》《中共靈璧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等文件。
二、堅持問題導向,落實整改工作任務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問題
1.領會貫徹新發展理念不夠全面
(1)針對“縣委政治站位不夠高,領導作用發揮有缺失,抓大事、把方向、謀長遠的能力略顯不足,抓工作有時顧此失彼,存在“頭疼醫頭、腳痛醫腳”傾向,部分工作有所停滯,干部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增強黨統一領導、協調各方的意識。二是持續加強理論學習。圍繞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維護三看齊”,嚴格執行縣委常委會黨性教育十分鐘學習制度和縣委中心組學習制度,把新發展理念列為縣委常委會和縣委中心組學習會的必學內容。巡視反饋以來,先后召開7次常委會,4次中心組學習會。三是修訂完善《中共靈璧縣委工作規則》,大力加強縣委的全面統一領導。增強群眾觀念,堅持群眾路線,廣泛聽取干部群眾意見,把群眾的焦點、痛點作為縣委工作的著力點,不斷提升科學決策水平。四是強化督促檢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巡視反饋以來,對巡視整改、大氣污染防治、非煤礦山整治、脫貧攻堅、美麗鄉村建設和“雙基”建設等重點工作進行了51次督查。對不作為、慢作為,導致工作停滯、群眾反映強烈的,及時予以問責。給予56家單位(含重復單位)通報批評,追責問責88人次。
(2)針對“特別是落實綠色發展、共享發展不夠到位,重經濟輕環保的思維尚未完全轉變。兩個PVC手套項目在環評、能評未通過的情況下先行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非煤礦山整治多年,但成果未能鞏固,時有反彈。巡視組隨機抽查兩座礦山均發現盜采偷運現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落實的工作意見》和《靈璧縣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年度工作方案》,積極探索能源降耗措施,統籌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建設,該項目8月1日已完成招投標工作,年底前項目可開工建設。持續推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璧輝50MW風電和天潤50MW風電項目開工建設。二是加強環保政策學習。建立健全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縣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會環保政策學習制度,提升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把握精準度和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的能力與水平。印發《靈璧縣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暫行)》,嚴格實行“終身追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綠色發展行動計劃的意見》,廣泛開展宣傳實踐活動,電視臺開設環保專欄,拍攝宣傳視頻6條,印發彩頁2萬余份,進一步擴大群眾參與,深化政民互動,引導社會共同監督、協同推進,營造綠色發展氛圍。四是對兩個PVC手套項目依法查處。縣環保局對百通達、攀望科技PVC手套項目未履行環評手續進行行政處罰,按照“頂格處罰”的原則,共處罰金118萬元,并對兩個項目作出環評批復。縣發改部門就項目能評問題,對兩家企業下發停產通知書,要求兩家企業組織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報節能主管部門審查,在取得節能審查意見通過驗收前不得恢復生產,目前兩家企業已停產。已責令縣發改委主任、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縣環保局原局長作出深刻檢查。同時,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立案查處違法企業58家,其中,行政處罰51家、查封扣押6家、移送司法機關1家,挽回經濟損失382.3萬元。五是印發《靈璧縣打擊非法盜采礦產資源違法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將打擊非法盜采列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內容,組建縣聯合執法組和工作督查組,進一步壓實鄉鎮屬地監管責任,對轄區內非煤礦山進行24小時巡查。將打擊非煤礦山盜采舉報電話在縣政府網站、微信、微博上長期公示,在58個礦區設置警示標識161個,挖斷進山道路77條。整治活動開展以來,共查扣盜采挖掘機5臺、鏟車2輛、運輸車輛54輛,行政拘留無牌無證駕駛人員10人,刑事立案6起,打掉非法盜采團伙2個,刑事拘留22人,移送起訴5人。同時投入889.15萬元,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生態修復項目7個,累計治理面積998.76畝。
(3)針對“農村環境‘三大革命’推進不均衡,領導視線之外的工作進度緩慢。全縣完小114所,教學點224個,目前僅有37所完小、29個教學點完成旱廁改造,比例不足20%”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徹底消除死角、死面。投入10263萬元在全域開展農村環境“三大革命”。全縣301個行政村,已完成整治任務138個,其他正在推進。已建成地埋桶267個,清理垃圾81.61萬立方米,柴草秸稈81.82萬立方米,畜禽糞便40.18萬立方米,拆除旱廁6.9萬余個,破危房屋87.97萬平方米,畜禽圈舍1.83萬個,私搭亂建38.62萬平方米,整治汪塘1156個。持續加大財政投入,投資4.08億元建設18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其中7個已試水運行,11個正在進行管網建設,10月底可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修改完善城鄉環衛一體化評估考核方案,加強對環衛公司監管。制定第三方考核評估方案,7月27日已完成第一次第三方考評工作。三是強化督查問責。成立四個督查組,全面排查農村垃圾清理情況,發現問題92個,現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對全縣338個農村學校(教學點)改廁進行排查。需新(改)建水沖廁所272個,總投資3469萬元,現已全部完成招標,目前已建成203個,在建69個,8月底前可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同時全面啟動市場化改廁工作,開工9960戶,竣工6873戶,9月底前全面完成14000套改廁任務。
2.調轉促整體謀劃不深
(4)針對“轉型發展滯緩,全縣經濟總量小,多數經濟指標在全市排名靠后”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深入調查研究,理清發展思路。開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題調研,7月24日,安徽財經大學縣域經濟研究所在深入調研后,對我縣提出了6條發展建議,已分別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對應的落地措施。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落實的意見》,召開靈璧縣轉型發展座談會,開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專項調研,進一步理清縣域經濟發展思路。二是抓主抓重,緊抓全縣牽動性大、輻射帶動強、主導作用明顯的首位產業。大力培育戰新產業,2018年全縣新增戰新產業10家,1至7月份戰新產業總產值增長15.4%。2018年,計劃列入省“大新專”項目75個,總投資461.33億元,計劃投資42.73億元,1至7月份累計完成投資42.11億元,完成投資計劃的98.55%。三是樹立項目意識,把項目作為加快經濟發展的重點緊抓不放。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制造強省若干政策加快工業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6月份,組織申報新增規上企業3家和工業項目入庫5000萬元以上的3個。1至6月份,全縣技改投資同比增長23.4%。四是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壯大經濟總量。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靈璧縣招商引資中介獎勵辦法》。1至7月份,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129.65億元,新開工項目62個,新投產項目60個。五是大力開展財政收入攻堅活動。六是對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開展分類指導,結合“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5月份以來先后對148家規上企業實現走訪全覆蓋,收集企業反映問題26個,目前已全部辦結,辦結率100%。
(5)針對“縣政府領導班子整體功能不夠強,經濟發展的總思路不夠清晰,謀劃發展結合實際不夠緊,缺乏對戰略性、根本性問題的研究思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增強縣政府班子整體功能,提高駕馭全局和引領發展的能力。印發《關于加強政府班子自身建設的意見》,修訂《靈璧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縣政府班子成員堅持親力親為抓落實,加強工作推進,保證政令暢通,增強班子整體合力和戰斗力。二是立足縣情實際,結合“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加強調研論證,謀實謀細發展舉措。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五大發展行動計劃落實的工作意見》,“五位一體”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完成“十三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調整工作。結合“四送一服”深入鄉鎮、企業開展調研,摸清工業現狀與底數,做到工業發展與新時代戰略思想相結合,提高項目謀劃成效。三是有效防范重大風險。加快落實《關于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實施意見》,印發《靈璧縣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實施方案》《靈璧縣開展涉嫌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排查活動實施方案》《2018年涉嫌非法集資廣告咨詢信息排查清理活動實施方案》,全面排查防范金融風險,并做好應對處置工作。同時,印發《關于深入推廣“一自三合”模式積極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進一步規范金融扶貧,有效防控扶貧小額信貸逾期風險。四是印發《靈璧縣2018年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支持脫貧攻堅實施方案(完善稿)》,加大扶貧財政投入,強化資金保障。在全縣范圍內深入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建設年活動,查處違紀問題12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創新推廣“一自兩合”模式,走出一條具有靈璧特色的“金融+產業”融合發展、帶貧減貧之路,受到國家和省市充分肯定。7月9日至10日,全國金融扶貧培訓班和深度貧困地區產業扶貧保險工作會議在我縣成功召開。五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固廢排查治理等工作,對南鳳河等7條河流進行黑臭水體治理,完成鳳河兩岸房屋拆遷和截污納管工作。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優良天數較去年提高61.8%。深入開展對中央、省、市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專項督查,確保銷號問題不反彈。
(6)針對“南北兩個開發園區發展緩慢,南部開發園區違規建設小產權房”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提升統籌發展能力,加快推進基礎設施配套,提升經濟開發區承載能力,擴大園區工業總量。制定《關于加快經濟開發區發展提升承載能力的意見》,調整經濟開發區行政管理職能,健全經濟開發區招商引資辦法、統計工作辦法、用地工作計劃,理清發展思路,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制定靈璧經濟開發區項目建設管理包保工作機制,明確30個在建、續建項目責任人,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對67家企業建立一企一檔,并制定分類處理意見。實施機電產業園續建計劃,計劃新建標準化廠房30萬平方米,目前正在編制標書。1至6月份,經濟開發區完成產值12.26億元,工業投資8.2億元,財政收入5092萬元。二是加大對經濟開發區違法建設行為打擊力度。發放張貼《關于打擊違法建設行為的通告》。召開經濟開發區規范企業建設行為集體約談會,對涉嫌違規建設的企業進行集體約談,并下發停建通知書,8家企業簽訂了承諾書。三是制定具體措施,依法依規、分類分步處置化解到位。成立經濟開發區違規建設及停產停建項目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摸排南部園區63家企業。對其他違建企業已分類制定處置方案,正在分批落實處理措施。對水晶產業園、典創電子、暢祥生物、歐嘉汽車等項目停建的原因、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約談52人,簽訂整改通知書23份。四是明確爛尾樓、小產權房、企業違建整改時限。企業違建計劃2018年11月完成整改,小產權房計劃2019年2月完成整改,爛尾樓計劃2019年5月完成整改。
3.政治生態建設重視不夠
(7)針對“民風民俗中存在著講人情世故的‘面子’觀念和相互攀比互不服氣的心態。縣委對如何正民風促政風,不斷優化政治生態研究不多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營造良好政風。印發《關于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突出政治標準的實施意見》,把突出政治標準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關鍵環節。二是開展“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黨員干部志愿服務活動。6月14日,舉行“推進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黨員干部志愿服務進村(社區)主題實踐活動,1300余名志愿者參加了主題實踐活動。在縣廣電臺增播《勿忘國恥》《國是家》《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善行無跡》等公益廣告,并增加“靈璧發布”等縣域媒體公益廣告宣傳時長和頻次。三是完善村級紅白理事會機制。全縣310個村(社區)全部建立“四會一約”,大操大辦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加大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下發《關于開展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監督檢查的通知》,對公務接待、公款吃喝等問題進行檢查。下發《關于禁止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舉辦或參加“升學宴”“謝師宴”的通知》。五是發放宣傳卡片2000余份,在“靈璧發布”發布“一圖讀懂何為信訪,這些信訪渠道你知道嗎?”宣傳信息。對65家單位開展《信訪條例》和信訪法規學習宣傳活動。組織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單位班子成員進行知識測試。
(8)針對“干部思想保守、精神懈怠,被動應付,工作臺賬不實現象”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2015年以來黨委(黨組)會議記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材料開展自查自糾。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存在問題的婁莊鎮、靈城鎮、高樓鎮、開發區、游集鎮、漁溝鎮、人社局、文廣新局、經信委、政府辦、團縣委等11家單位通報批評,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已作出深刻書面檢查。靈城鎮副書記、組織委員、武裝部長、紀委書記4人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嚴格執行縣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加強對文秘人員管理。責成縣政府對會議記錄不一致內容予以整改,責令縣政府辦主任作出書面檢查。對漁溝鎮會議記錄造假問題進行進一步核查。三是對已巡視巡察單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驗收。對第七、第八輪16家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開展第一輪督查。7月16日,下發了《關于開展中央、省委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督查工作的通知》,對縣直單位、鄉鎮、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同步開展第二輪督查。目前,第二輪督查綜合報告已形成,近期予以通報,確定“回頭看”名單。四是印發《靈璧縣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
4.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
(9)針對“縣委歷年專題民主生活會中多數批評缺乏‘見人見事’的深度,領導班子多數成員‘講重作’專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個人剖析材料聯系實際不緊密,部分領導干部對會上所提意見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切實深化對開好民主生活會的認識。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已對各位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縣人大黨組及縣政協黨組下發通知,要求四大班子領導認真高質量準備專題民主生活會材料,縣委書記和縣委分管負責同志對民主生活會材料進行兩輪審核把關。7月20日,縣委常委會學習了《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認真準備民主生活會。二是縣委常委會班子結合“講嚴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巡視反饋問題,深入查擺和相互指出存在問題,開展高質量的批評和自我批評,為以后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召開提供借鑒。三是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7月25日,縣委常委會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會上縣委常委聚焦反饋問題,聯系自身實際,深刻剖析,見人見事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嚴肅認真,為全縣各級黨組織作出榜樣。7月26日,縣政府黨組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8月2日,縣人大黨組、縣政協黨組召開了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10)針對“2017年以來,部分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未將應說明的問題作出說明,縣委督導組督導不力”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靈璧縣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規范化細則》,提高對基層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質量要求。二是對在民主生活會上該報告未報告的1名縣級領導干部移交市紀委處理,對存在該問題的15名科級干部進行約談,責令其在下次單位黨組會議上,就原被處理情況沒有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報告的問題作出檢討,責成其在此次“講嚴立”民主生活會上作出報告并檢討,同時將落實情況報送縣紀委監委。三是縣人大機關及負責人對“三嚴三實”專題民主生活會“一團和氣”問題,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縣委組織部對縣委督導組組長進行約談,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縣高級職業技術學校黨總支就該校校長在剖析材料中未如實匯報“辦公用房”問題,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四是開展辦公用房再清理活動。下發《關于開展辦公用房再清理專項工作的通知》,對8家單位辦公用房超標的38人予以問責,責令寫出書面檢查37人(副科級以上8人,副科級以下29人),1人問題線索正在核查中。責令7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11)針對“未按要求如期召開組織生活會”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關于開好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的通知》,要求全縣22個基層黨(工)委周密部署、組織力量深入一線指導基層黨支部召開組織生活會,縣委組織部同步跟蹤問效,目前全縣基層黨(工)委所屬黨支部7月26日前已全面召開組織生活會。二是責成縣人大機關黨支部、縣政協機關黨支部不正常召開組織生活會的問題作出深刻檢查,時任縣人大機關黨支部書記、縣政協機關黨支部書記作出書面檢查,縣人大機關、縣政協機關黨支部已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分別于7月13日、7月16日召開組織生活會。三是7月中旬,縣委組織部、縣直機關工委成立7個檢查組,對全縣基層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解決共性問題4個,責成7個黨支部負責人作出書面檢討。四是印發《靈璧縣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規范化細則》,進一步強化制度規范,12名縣委常委參加所在支部學習27人次,參加組織生活會4人次,講黨課10人次。五是對工作落實不力的主管部門和人員進行問責。縣委主要負責同志對縣委組織部部長進行約談,并在“講嚴立”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中對該問題進行了專項剖析檢查。縣委書記對全縣19個鄉鎮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縣委教育工委書記進行了約談。對縣直機關工委書記進行免職處理,對縣直機關工委副書記進行職務調整。
5.部分黨組(黨委)的領導地位缺失
(12)針對“縣委指導基層建立科學黨政關系不到位,一些干部對黨的全面領導還存在認知誤區,黨的領導意識比較薄弱,全縣黨政不分現象較為普遍。某機關基本是辦公會代替黨組會,2017年僅召開黨組會5次,部分會議記錄顯示,一些重要事項已經黨組會研究通過,仍需上報辦公會研究。鄉鎮大都是黨政聯席會代替黨委會,部分縣直部門是局長辦公會代替黨組會”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縣級黨員領導干部聯系基層黨組(黨委)制度(試行)》,縣四大班子黨員領導干部,按照分管工作,共聯系22個黨(工)委、45個黨組,進一步壓緊壓實縣級黨員領導干部抓黨建工作責任。二是組織開展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情況的專項督查。縣委組織部、縣直機關工委成立檢查組,對縣直46家單位貫徹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共性問題4個,責令5家單位限期整改到位。給予縣文廣新局黨組書記免職處理,責令縣婦聯黨組書記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目前存在問題已整改到位。三是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黨組(黨委)工作的意見》,對黨組設置、領導核心作用發揮、議事決策程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縣直單位黨組工作運行的規范化水平得到提升。四是對黨政不分、黨領導一切意識缺失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縣政協機關對辦公會代替黨組會問題,已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漁溝鎮黨委書記誡勉半年處理。縣委書記對全縣各鄉鎮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縣委教育工委書記進行了約談。五是加強黨委議事決策制度建設,指導鄉鎮理清黨委會、黨政聯席會區別。責成各鄉鎮黨委建立健全《鄉鎮黨委議事規則》,縣委加強把關指導,規范鄉鎮黨委議事決策行為。目前19個鄉鎮黨委已將修訂完善的黨委工作制度上報縣委組織部備案。六是將黨委議事決策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建年度考核內容。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問題
6.學習十九大精神不夠深入
(13)針對“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工作、推動實踐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意識形態領域工作的領導。調整縣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壓實各部門責任。二是強化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宣傳。印發《靈璧縣新時代傳習中心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將傳習中心建設情況列入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專項檢查內容。舉辦“新時代優秀傳習員”視頻競賽活動,推薦5名優秀選手參加市級競賽。認真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全縣已征訂發行2200余冊。為全縣黨員干部發放40000余冊《習近平談治國理政》(一、二卷)《憲法》等權威讀本。組織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知識測試,近3萬名黨員干部參加知識測試。三是在擬提拔(重用)科級領導干部任職資格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測試卷中,加大十九大精神學習內容分值比重。
(14)針對“縣委對于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雖然重視,但對下指導不足,缺乏有效督導”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組織開展學習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專項整治活動。采取自查、抽查方式對全縣各基層黨組織十九大精神學習培訓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落后的高樓鎮、游集鎮進行通報批評。依托新時代傳習中心,開展十九大精神宣講120場次,受眾1萬余人次。靈璧先鋒網開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發布信息173篇,通過微信推送十九大精神相關信息45篇。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先后開展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培訓情況專項檢查和“回頭看”,全縣各鄉鎮(經濟開發區)、縣直各單位全面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和自查表,提出整改方案并落實整改。三是責令縣人大機關黨支部、縣職業高級技術學校黨總支、靈城鎮黨委及7人作出書面檢查,并對其中2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3人給予函詢處理,2人給予誡勉談話處理。四是推進學習培訓常態化。把學習十九大精神作為干部教育培訓重中之重和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重要內容,及時調整完善2018年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將十九大精神內容安排進所有培訓班次,在縣委黨校主體班次專題設置十九大精神教學單元。修改提拔重用領導干部政治理論水平任職資格考試內容,加大十九大精神學習內容比重。
(三)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
7.基層組織建設薄弱
(15)針對“縣委對基層黨建領導力度不夠,抓基層、打基礎的導向不夠鮮明,整體發展不均衡”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書記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2018年6月30日,縣委書記主持召開了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委政法委、縣委黨校、縣直機關工委的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的匯報,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縣委黨建領導小組的通知》《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等。二是嚴格實行縣委黨建工作例會制度。先后召開常委會6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次、黨務工作例會2次,研究基層黨建工作。三是明確縣委常委會成員各自職責,實行聯系包保制度,楔實黨建工作責任。實施“千名領導聯系千個支部”行動,目前37個縣級黨員領導干部已與37個黨支部結對聯系。印發《縣級黨員領導干部基層黨建工作“1+4”聯系制度(試行)》,按照縣級黨員領導干部每人聯系1個鄉鎮黨委(開發區工委)、1個先進村黨組織、1個軟弱渙散村黨組織、1個機關事業單位黨組織和1個非公企業黨組織,做到了黨建聯系領域全覆蓋。四是深入推進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黨支部建設提升行動。圍繞《靈璧縣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實施意見》要求,積極做好2017年度716個已達標黨組織鞏固提升工作,建立2018年度擬達標黨組織臺賬。五是制定出臺《基層黨工委書記抓黨建任務清單》,將基層黨建重點任務以提醒牌形式下發至22個基層黨工委書記,督促其把黨建工作責任落到實處。六是強化考核考評,樹立大抓黨建的導向。印發《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將全縣各級黨組織和黨務干部納入問責管理對象。辦法施行以來,取消2個縣直機關黨支部評優評先資格,通報批評2人,黨內警告1人,約談6名黨委書記。
(16)針對“多數縣直單位黨建、業務工作‘兩張皮’。縣直某單位黨支部2015年、2016年共召開支部會議45次,其中27次主要議題是討論日常工作,黨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等內容較少”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書記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2018年6月30日,縣委書記主持召開了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委政法委、縣委黨校、縣直機關工委的上半年工作總結及下半年工作計劃的匯報,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縣委黨建領導小組的通知》《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2018年工作要點》等。二是嚴格實行縣委黨建工作例會制度。先后召開常委會6次、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次、黨務工作例會2次,研究基層黨建工作。三是設計一批黨建活動載體,形成互融互促效應。縣直各單位結合業務工作和單位優勢建立黨員志愿者服務中隊30個,分隊751個,完成與20個社區對接工作,黨員志愿者服務活動力度得到進一步增強。結合慶祝建黨97周年系列活動,各基層黨組織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活動方案,開展走訪慰問困難黨員、重溫入黨誓詞、紅色基地教育等黨建系列活動,全縣1427個黨支部、3萬余名黨員參加了系列活動。結合“黨員活動日”“雙包一聯”“在職黨員進社區”“城鄉黨組織結對共建”和“黨員志愿者服務”等活動,持續發揮縣直機關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在脫貧攻堅、城市黨建、文明創建等工作中的模范引領作用。四是調整配齊縣直機關工委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充實3名年輕業務骨干進入縣直機關工委班子,縣直機關工委抓黨建力量得到進一步增強。五是印發《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辦法實施以來,問責黨務干部9人。六是縣委組織部機關黨支部已作出書面檢查,6月份以來,縣委組織部機關黨支部規范開展活動8次。
(17)針對“部分鄉鎮黨委書記履行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有缺失”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壓實鄉鎮黨委書記黨建責任,認真研究基層黨建工作,嚴格把關基層黨建工作總結和專項述職報告。二是縣委書記對6名黨(工)委書記就2015、2016年度基層黨建專項述職匯報材料存在的問題進行約談,6名鄉鎮(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已向縣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三是建立2018年度基層黨建工作“三個清單”(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針對14個方面46個突出問題173項措施實行項目化管理,定期盤點銷號。四是制定鄉鎮黨委書記基層黨建重點任務提醒牌,對鄉鎮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任務進行月提醒,目前已對6月份、7月份黨建工作任務進行了提醒。
(18)針對“并村改革不徹底,村兩委換屆人員難選,村書記年齡偏大,村集體收入低”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結合村“兩委”換屆,提前謀劃村干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村(社區)“兩委”換屆人選摸排,形成靈璧縣村(社區)“兩委”換屆正職候選人人選摸排工作報告。目前全縣290個村、20個社區全部完成黨組織選舉任務,性別、年齡、學歷結構較上一屆有較大優化提升。二是嚴肅換屆紀律。印發《關于加強村(社區)兩委換屆人選把關審核的通知》《關于嚴肅村(社區)兩委換屆紀律的通知》,發放《致黨員群眾一封信》3萬余份,發放換屆紀律提醒卡3萬余張。三是縣級領導一線包保聯系難點村,加強督查指導。向20個鄉鎮(開發區)分別派駐督查指導組,縣級黨員領導干部牽頭聯系指導,先后深入基層開展檢查指導42人次。四是開展村“兩委”集中培訓。印發《靈璧縣新一屆村和社區“兩委”班子培訓方案》,待村“兩委”換屆結束后,對新當選村(社區)兩委干部進行全面培訓。五是盤活集體產權。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出臺《靈璧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靈璧縣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細則》和《關于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印發《2018—2020年村集體收入任務分解表》,收集整理匯總了全縣290個村2017年度集體經濟收入情況和2018年度集體經濟預計收入情況。六是加大扶持力度。通過扶貧開發和財政投入政策傾斜,鼓勵引導經濟薄弱村大力發展集體項目。2018年共實施107個村級扶貧工廠項目,計劃實施5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已完成36.5兆瓦任務,13.5兆瓦光伏發電項目正在實施。
8.黨員隊伍建設有短板
(19)針對“黨員‘入口關’把控不嚴,違規發展黨員問題尚未杜絕”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發展黨員工作開展集中排查整治。全縣各基層黨(工)委對2016年以來發展黨員進行再排查、再梳理,發現問題已整改到位。二是嚴格落實發展黨員“1+9”制度。年初以來,縣鄉兩級組織部門嚴格執行宿州市發展黨員“1+9”工作制度。三是堅持存疑必核、有訪必查原則,對發展黨員問題進行查核并嚴肅追責。四是印發《關于在全縣發展黨員工作中推行大會答辯制的辦法》,各基層黨工委已摸排試點黨組織22個。
(20)針對“部分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好”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全縣棚改地塊中的“釘子戶”進行排查,對于不配合拆遷工作,甚至充當上訪“幕后推手”的黨員干部依紀依規處理。對18號地塊涉及9名公職人員和黨員的“釘子戶”進行談話,督促盡快完成搬遷,給予1人開除黨籍處分。二是嚴格執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責成大廟鄉黨委、韋集鎮黨委、縣直機關工委加強對5名評議不合格黨員的教育,并納入黨員教育管理幫扶中心。三是結合“宿州市云黨建”平臺試行工作,已出臺《關于開展黨員積分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為表彰優秀黨員和處置不合格黨員提供依據。
(21)針對“處理黨員發展問題不慎重”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預備黨員逾期未轉正情況專項排查。目前已取消預備黨員資格1人。二是依托全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定期開展預備黨員信息核查比對,督促提醒基層黨(工)委做好預備黨員轉正工作。已對72名預備黨員轉正工作進行提醒。三是印發《關于在全縣發展黨員工作中推行大會答辯制的辦法》,進一步強化預備黨員教育,各基層黨(工)委已摸排試點黨組織22個。四是落實發展黨員全程紀實制度,對不及時提醒黨員按期轉正、不及時提交黨員發展材料的黨組織及有關人員進行問責。五是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定進行整改,對3人進行問責。
9.黨管干部原則落實不夠到位
(22)針對“干部隊伍整體結構不優,全縣科級干部35歲以下占比較少,一些縣直部門干部梯次不合理”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出臺《靈璧縣實施優秀年輕干部選拔培養規劃的意見》,加大年輕干部培養力度。二是出臺《靈璧縣2018―2022年培養選拔女干部、黨外干部工作規劃》。三是加大公務員招錄力度。2018年計劃招錄105名公務員,優先招錄經濟、金融、法律、旅游、城建、規劃等專業人才。四是嚴格執行《靈璧縣科級后備干部選拔管理暫行辦法》,結合2017年度考核工作,調整充實科級后備干部隊伍。五是加強對扶貧干部考察了解,對表現優秀的擬提拔(重用)一批。2017年以來選派到扶貧等一線掛職30余人,2018年以來12人。
(23)針對“干部交流力度不夠,少數干部任用不夠慎重”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立即制定干部交流方案并落實到位。通過重用、交流、免兼職等形式完成24名縣直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任同一職務10年以上整改任務。二是結合干部日常調整工作,有序推進科級干部交流輪崗。對截至2018年7月底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滿8年、滿10年的縣直單位班子成員分層次進行摸排,逐步進行調整。三是規范動議主體職責權限和程序。嚴格落實《靈璧縣縣管干部選拔任用動議暫行辦法》和《靈璧縣領導干部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干部人選辦法(試行)》,按照規定落實醞釀動議、考察推薦、討論決定等環節,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是給予縣直工委書記免職處理。
(24)針對“人事管理不嚴格,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關于組建靈璧縣駐外招商分局的意見》,取消相關條款。二是縣財政局1人工資已經按照重新核算后的工資標準執行,多領工資和車補全部上繳。三是堅持舉一反三。要求各單位就“三超兩亂”問題進行全面自查,縣級開展專項督查,未發現其他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情況。四是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統戰部長對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縣教育工委書記、教體局局長,縣衛計委黨組書記、主任進行約談。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10.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
(25)針對“縣委抓作風建設的韌性不夠,雖然多次開展專項督查,但壓力傳導逐級遞減,“上熱中溫下冷”的現象依然存在,部分問題隱形變異有所反彈”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結合《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縣委制定出臺《靈璧縣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在全縣開展作風建設活動。二是縣紀委加大對隱形變異四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頂風違紀者嚴肅問責。發現1起“酒桌辦公”行為,對2人立案調查。
(26)針對“辦公用房超標、會議規模控制不嚴、違規接待等”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縣紀委已給予巡視反饋3人因辦公用房超標黨紀政務處分,并對其中1人靈城財政所原所長予以通報曝光,并對3人因履行“兩個責任”不力進行問責。二是開展辦公用房再清理。對排查出的8家單位辦公用房超標的38人予以問責,責令寫出書面檢查37人(副科級以上8人,副科級以下29人),1人問題線索正在核查中。責令7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寫出深刻書面檢查。三是制定《2018年縣委文件和黨內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2018年以縣委或縣委、縣政府的名義召開的全縣性會議計劃安排表》,對會議和發文全年統籌安排,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及發文數量。四是下發《關于進一步落實公務接待違規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五是開展公務接待專項整治工作。對2017年至今公務接待支出超標準、超范圍問題進行糾處,發現31家單位存在超標準、超范圍接待行為,追繳資金147314元。
(27)針對“縣‘兩會’費用開支過高、會務保障人員多”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四大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二是對“兩會”開支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檢查,厘清責任并根據《靈璧縣縣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縣委書記已對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人大辦公室主任進行了約談。三是嚴格執行《靈璧縣縣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28)針對“部分單位超標準、超范圍接待”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漁溝鎮黨委書記予以誡勉處理。縣委書記對靈城鎮黨委書記及鎮長分別進行談話提醒,責令靈城鎮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對公務接待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責令靈城鎮副鎮長、靈城鎮黨委副書記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對縣國土局局長進行約談并通報批評,追繳超標準接待的費用,對國土局超標準、超范圍接待問題進行通報。三是開展公務接待違規問題專項整治。發現31家單位存在超標準、超范圍接待行為,追繳資金147314元。
11.“四風”問題呈現隱形變異
(29)針對“學習留痕做表面文章”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日常活動開展和黨員學習教育的監督檢查。認真開展“宿州云黨建平臺”工作,采取大數據手段對基層黨組織日常活動和黨員學習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目前共有534個基層黨組織和13466名黨員參與。二是豐富黨建學習形式,督促廣大黨員端正學習態度,強化學習意識,提高學習主動性。印發《關于組織開展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7周年系列活動的通知》,各基層黨組織普遍開展專題學習、主題黨日活動、集中走訪慰問、演講比賽、知識競賽等活動,豐富學習內容,深化活動成效。三是改進黨建督查考評方式,推動基層黨組織結合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學習教育。印發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動態督查實施辦法,按照基礎項目、動態項目和加分項目三類,細化基層黨工委、黨支部和黨小組具體督查項目44項,不斷強化日常督查頻率。四是出臺《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對黨建工作流于形式、被動應付、效果不明顯的,進行嚴肅處理。五是組織開展學習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專項整治活動。對十九大精神學習培訓工作落后的高樓鎮、游集鎮進行通報批評。依托新時代傳習中心,開展十九大精神宣講120場次,受眾1萬余人次。靈璧先鋒網開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專欄,發布信息173篇,通過微信推送十九大精神相關信息45篇。六是修訂完善基層黨建年度考核細則,改進黨建考核方式方法。突出實地走訪查看、黨員群眾座談、民主測評比重,推進黨建工作考核內容合理化。 七是縣委書記分別對縣委宣傳部部長、縣委組織部部長進行約談。縣委宣傳部部長、縣委組織部部長在“講嚴立”警示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中對該問題進行了專項剖析檢查。八是縣委書記對全縣19個鄉鎮黨委書記、經濟開發區工委書記、縣直機關工委書記、縣委教育工委書記和縣政協秘書長、縣民政局黨組書記、縣交通局黨組書記、縣農委黨組書記、縣畜牧局黨組書記、靈璧高級職業學校黨總支書記進行約談。
(30)針對“專項工作變相發放福利”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非公黨建指導員履職情況進行復核,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責令退回補助并進行問責。責令履責不到位的12名黨建指導員作出書面檢查,并追繳違規發放補助15600元。二是加強在崗非公黨建指導員日常管理。對第三批非公黨建工作指導員日志撰寫情況逐個審查,對智慧黨建移動紀實系統使用情況實行一周一督查。三是對“私車公養”等變異的“四風”問題進行核查。責令向陽鄉扶貧辦1名工作人員作出檢查,并追繳違規款2350元,對向陽鄉鄉長進行約談,同時責成向陽鄉政府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四是印發《關于保障禁燒期間車輛使用的通知》,規范公車保障范圍和保障標準,自查未發現違規行為。
(31)針對“個別單位人員違規報銷費用”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原縣委辦1名工作人員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追繳其違規報銷費用。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室人員管理的若干規定》,加強對領導身邊人員管理。
12.特權思想依然存在
(32)針對“部分領導疏于對‘身邊人’管理”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四大班子領導帶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縣委常委會堅持黨性教育10分鐘制度,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相關文件通報,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意識更加堅決。二是加強對領導身邊人員管理。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辦公室人員管理的若干規定》,取消相對固定的工作人員、文字人員和駕駛員,公務活動一般不安排專人服務,確需安排的,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三是嚴格執行財務會審會簽制度。加強對票據審核,定期公示,接受監督。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公務用車管理制度。領導用車嚴格按規定實行申請派車制。
(33)針對“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領導干部加強對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二是給予縣政協辦1名工作人員黨內警告處分,并收繳其違規領取的工資,責令政協黨組向縣委作出書面檢查。
(34)針對“獎勵分配不合理”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2016年以來財政獎勵性文件進行匯總、梳理、分析,制定獎金整改方案,在獎金分配上降低獲表彰單位主要負責人獎金分配比例,提高基層及一線人員獎金分配比例。二是修訂完善《靈璧縣年度綜合工作績效考核辦法》,提高廣大干部工作積極性。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務督查工作的通知》,充分發揮干部考核評價的激勵鞭策作用,努力形成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良好政治生態。
13.工作作風不嚴不實
(35)針對“文風會風尚未轉變,發文、開會成為貫徹上級精神的主要手段,有的文件空話、套話多,指導性、針對性不強;有的一般性會議也要求單位主要領導參加”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改進文風會風。印發了《2018年縣委文件和黨內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2018年以縣委或縣委、縣政府的名義召開的全縣性會議計劃安排表》。做到能不開的會堅決不開,可合并的會堅決合并,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切實做到不以文件貫徹文件,不以會議貫徹會議,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6—7月,除巡視整改需要的發文外,以縣委或縣委、縣政府的名義發文,同比下降11.7%;召開全縣性會議,同比下降30%。二是堅持一線指導工作。巡視反饋以來縣四大班子領導成員深入基層現場督查指導工作150余人次,更加深入了解基層情況。
(36)針對“部分班子成員擔當意識不夠”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關于加強政府班子自身建設的意見》,堅決轉變文風會風,減少會議數量,控制會議規模,整合會議內容,精簡會議議程,提倡開短會、講短話,能現場辦理的經常性工作,一律不再進行會議部署。強化責任意識,樹立敢于擔當精神,做到正視矛盾、直面問題,矛盾面前不躲閃、不上交,挑戰面前不畏懼、不退縮。二是嚴格落實縣政府常務會議制度。6月份以來,召開常務會議6次,共44個議題(含學習議題3個),平均每次7個議題,議題數量和會議次數明顯減少。三是嚴格落實縣長辦公會制度。主要研究一般工作,6月份以來共召開縣長辦公會3次,研究事項19個。四是嚴格落實政府專題會議制度。6月份以來共召開專題會議18次,研究解決事項31個,其中3次由縣長主持召開,其他均由分管副縣長單獨召開,分別研究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解決分管領域的問題,切實做到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敢擔當、敢決策、敢拍板。對需要會議研究解決的事項,由分管負責人直接拍板決定,做到“誰分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落實”。
(37)針對“部分干部公仆意識不強”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深入推進“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促進全縣干部牢固樹立擔當意識、宗旨意識,積極主動作為。二是深入推進領導干部帶案下訪、開門接訪、領導包案等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印發《關于建立信訪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6月份以來縣級領導干部開門接訪、帶案下訪30余次,化解信訪積案95件。三是對大廟鄉1件信訪案件3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對未辦結交辦信訪案件的5個單位及息訪罷訴率低的6個單位進行調度,責令法律文書不規范的2個單位6名責任人已作書面檢查。四是省委巡視組交辦縣信訪局的495件信訪件,已全部辦結。五是對信訪辦理情況進行督查。對黃灣鎮、馮廟鎮、游集鎮、開發區、向陽鄉、楊疃鎮、朝陽鎮、大廟鄉、婁莊鎮等排名靠后鄉鎮進行通報批評。六是8月14日對全縣設有服務大廳和信訪接待室直面群眾窗口單位進行督查。發現違反效能紀律問題54個,共涉及30家單位23人,下發交辦事項通知書30份,責令主體單位對相關責任人立即調查處理。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問題
14.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傳導不足
(38)針對“維護執行紀律的剛性不足,紀律的教育、引導、約束作用發揮不明顯,部分黨員干部紀律觀念淡薄、規矩意識不強”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對《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習近平對黨風廉政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宣傳,正面引導全縣黨員干部廉潔自律。二是拍攝制作《馗鄉鏡鑒》警示教育專題片,在全縣各單位播放。三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以案為鑒專題警示教育宣講31場,受教育人數達5000余人,各單位上交研討報告82篇。四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身邊事警示身邊人活動12場,1200余人受到教育。
(39)針對“縣委對反腐敗面臨的嚴峻形勢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對縣紀委工作一度支持不夠有力”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巡視反饋以來,將紀委相關工作列入每次縣委常委會議題,做到時刻把反腐敗工作抓在手上。二是巡視反饋以來,先后8次召開縣委常委會和縣委巡視整改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巡視整改工作。7月20日,縣委常委會聽取縣紀委監委對我縣反腐敗形勢的匯報,研究我縣下一步反腐敗工作。8月1日,縣委常委會聽取各位縣委常委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匯報。三是結合安徽省公務員考試,2018年我縣計劃招錄12名紀檢監察干部。巡視反饋以來,調整紀檢監察干部14人次。
(40)針對“‘兩個責任’考核辦法沒有得到真正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重視”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黨風廉政建設材料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核查。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存在問題的婁莊鎮、靈城鎮、高樓鎮、開發區、游集鎮、漁溝鎮、人社局、文廣新局、經信委、政府辦、團縣委11家單位通報批評,責令其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責令靈城鎮副書記、組織委員、武裝部長、紀委書記4人作出書面檢查。二是對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進行調整。制定上半年“兩個責任”考核方案,印發《靈璧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考核辦法》。
15.執紀審查能力參差不齊,探頭作用不顯
(41)針對“自2016年以來,某單位負責人被多次舉報,核查不深入”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案件質量評審自查工作。下發《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實施方案》,目前已對113件案件進行評查。二是舉辦靈璧縣紀檢監察干部執紀審查、審查調查能力培訓班。對98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培訓,增強執紀審查和監察調查能力。
(42)針對“2015年以來,5個部門派駐紀檢組2年沒有配備人員問題,出現監督‘真空’,監督權威性不足”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相關單位違規報銷招待費和“小金庫”問題進行核查。二是優化配備縣紀委派13個駐紀檢組人員,積極做好縣紀委派駐紀檢組的干部選拔配備工作。通過安徽省公務員考試,2018年我縣計劃招錄12名紀檢監察干部。巡視反饋以來,調整紀檢監察干部14人次。
16.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執行不嚴格
(43)針對“黨代表推薦不夠嚴謹”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給予縣直工委書記免職處理。二是加強對基層黨組織活動的日常檢查和監督。按照量化管理考核的方式,對電教遠教和發展黨員工作進行逐月量化考核,下發4—6月份考核結果,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三是印發《靈璧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辦法(試行)》。辦法實施以來,取消2個縣直機關黨支部評優評先資格,通報批評處理2人,黨內警告處分1人,約談6人。
(44)針對“部分干部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淡薄,‘中梗阻’現象較為明顯”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將1人不擔當不作為的相關線索移送市紀委問責。二是對城管局局長予以停職處理。對與分管負責人發生爭執的縣人社局局長、縣商務局原局長、縣交通局局長、縣安監局原局長、縣環保局原局長、縣物資流通協會會長、縣交通投資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縣旅游局旅游事業發展中心主任進行集中約談,嚴明政治紀律。三是在靈璧清風微信公眾平臺上推送“講嚴立”相關信息報道,播放《馗鄉鏡鑒》警示教育片,加強紀律和作風教育,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精神。四是開展縣鄉“兩級書記”講一次黨課活動。縣委常委結合“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講黨課12次,縣鄉“兩級書記”開展講黨課1次以上。
(六)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的問題
17.頂風違紀時有發生
(45)針對“縣委對于‘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認識不足,對部分黨員干部教育監管缺失”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巡視反饋以來,召開6次縣委常委會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議題。二是積極發揮紀委監督作用,協助縣委抓好管黨治黨工作。三是廣泛開展廉政教育。借助“靈璧清風大講堂”和《馗鄉鏡鑒》,開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警示教育。以石勁勇案件為反面典型開展專題警示教育31場。
(46)針對“少數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意識不強,個別班子成員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理解上有偏差,對分管領域的干部教育監管缺失,個別單位出現系統性、塌方式腐敗”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四大班子成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壓實領導責任,加強警示教育,防止出現塌方式腐敗現象。二是從嚴從實做好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加大核查力度,強化核查結果運用。三是加大扶貧領域專項巡察的工作力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到位。共查處違紀問題12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0人。四是對馮廟鎮黨委書記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六是進一步強化對縣衛生、國土系統警示教育。結合“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相關分管負責人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開展“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警示教育,堅持以案釋紀,警鐘長鳴。
18.“小微權力”監管不到位
(47)針對“村級黨員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少,紀律意識淡薄、公仆觀念淡化”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推動“靈璧清風大講堂”向基層延伸,強化村級干部廉政和法治教育,增強基層干部紀律意識和公仆觀念。二是依托黨校定期組織村級干部輪訓。三是加大對村務公開的督查力度。
(48)針對“扶貧領域問題多發”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1人涉貧問題初核了結。二是開展涉貧信訪問題化解專項工作。截至目前,巡視交辦涉貧信訪210件,已全部辦結。三是配合市委巡察組對楊疃鎮、靈城鎮、虞姬鄉、禪堂鄉、婁莊鎮、向陽鄉等6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領域專項巡察。對4月份市委扶貧專項巡察反饋的問題進行梳理,跟蹤督促,現已完成整改59項。
19.重點領域廉政風險突出
(49)針對“在工程招投標中存在圍標、串標現象,多個招投代理公司涉嫌插足投標”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將1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機關。二是對所有工程項目招投標進行排查梳理。出臺《打擊整治招投標違法犯罪行為會商機制》,印發《關于開展打擊工程建設領域串通投標非法犯罪活動的公告》,發現涉嫌串標犯罪線索4條,刑事拘留1人,移送司法機關起訴9人。
(50)針對“衛生系統腐敗多發,縣醫院裙帶關系較為嚴重”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加強監督執紀,嚴肅查處發現的問題。對縣內貧困人口住院進行信息核對,查處醫保詐騙案件5起,追回違規資金1444元,追繳新農合補償基金7665元,對相關衛生院罰款45050元,責令1人暫停六個月執業活動,扣發1人三個月績效工資。二是在全縣衛生系統開展裙帶關系梳理排查。開展警示教育、集體約談2次,問責追責17人。三是加強衛生系統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對近年來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縣人民醫院、縣婦幼保健院以及重點單位縣中醫院開展專項宣講,為全縣衛生系統干部職工敲響警鐘。
(51)針對“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少數鄉鎮‘寅吃卯糧’”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馮廟鎮挪用項目資金問題,責成馮廟鎮政府予以整改。同時舉一反三,在全縣范圍內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已經結束,并完成全覆蓋檢查。二是成立靈璧縣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規則,加強和規范財政預算管理,明確資金撥付程序,提高了財政資金的撥付效率和使用效率。三是修訂完善《靈璧縣財政資金管理辦法》《靈璧縣差旅費管理辦法》《靈璧縣縣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等制度文件,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性資金撥付管理的通知》,召開專業技術人員會議,傳達和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強化事前監督,簡化辦理程序,明確使用范圍,保障資金安全,確保專款專用。四是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財務管理主體職責和規范財務支出行為的通知》,明確預算單位財政資金使用的主體責任,使預算用款單位的事權與財權有效統一起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七)上輪巡視整改方面的問題
20.部分問題整改走過場
(52)針對“縣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夠到位”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委嚴格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嚴謹作風,鍥而不舍抓問題整改,堅決摒棄好人主義。巡視反饋以來,縣委召開3次專題會議研究巡視整改工作,6次常委會議將巡視整改納入會議議題,縣整改領導小組堅持周例會調度,切實履行巡視整改主體責任。二是舉一反三、全面復查。在開展中央、省委巡視整改情況“回頭看”基礎上,2018年5月21日至25日,縣委對第七、八輪共16家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開展第一輪督查。7月中下旬,對縣直單位、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及鄉鎮(開發區)整改情況開展第二輪督查。通過督查,各單位進一步提升了政治站位,整改意識進一步增強,整改成效進一步鞏固。目前,第二輪督查綜合報告已形成,將報縣委予以通報,確定“回頭看”名單。三是建章立制。印發了《關于調整十三屆縣委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中共靈璧縣委2018年巡察工作要點》《中共靈璧縣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中共靈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共靈璧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中共靈璧縣委巡察組工作規則》,巡察制度進一步完善。四是出臺了《靈璧縣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督查考核問責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加大整改問責力度。
(53)針對“‘小金庫’禁而未絕,社團尚未規范管理”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未登記注冊的協會已全部解散,經核查,未發現涉及兼職的7名科級干部存在兼職取酬的現象,7名同志已從協會退出,并作出書面檢查,縣委組織部予以通報批評。開展領導干部兼職取酬情況專項檢查,未發現兼職取酬現象。二是對通過贊助費、項目費等名義違規套取資金的相關問題核查結束,給予縣新農合管理中心主任免職處理。三是在全縣開展“小金庫”治理常態化監督檢查,巡視反饋以來共對34家單位2018年上半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除巡視組反饋相關線索外,未發現違規設立“小金庫”現象。四是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全縣黨員領導干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兼職取酬情況進行全面自查。縣紀委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77份,向涉及單位黨組織發出糾處函5份(涉及8人),目前已收到檢討書15份,注銷情況說明10份。
21.少數問題邊改邊犯
(54)針對“濫發津補貼、‘三超兩亂’、‘酒桌辦公’”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開展濫發津補貼專項整治。追繳違規發放資金239萬元。二是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三超兩亂”專項排查。免去26名混編混崗中層干部職務。三是進一步深化“酒桌辦公”專項整治。共查處問題2起,立案4人。四是獎勵補助完成梳理,并拿出初步整改意見,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55)針對“一些整改牽頭部門未能做到以身作則、從嚴要求”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縣紀委就個別領導班子成員違反“酒桌辦公”九個嚴禁問題作出檢查,財政局就財政所存在“小金庫”問題作出書面檢查,并在本系統內進行“以案為鑒”專題警示教育。二是縣委常委會研究制定巡視整改方案,向各位縣委常委下達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任務的通知,明確了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三是印發《關于建立巡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周報告制度的通知》,各巡視整改責任單位每周三下午報送巡視整改情況,做到定期盤點銷號。四是開展巡視巡察整改情況督查。已形成督查綜合報告,近期將予以通報。
(56)針對“不按規定繳納黨費問題整而不治”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縣委組織部專項整治牽頭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并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進行了崗位調整。二是對“拖而不繳”問題進行處理。對婁莊鎮、尹集鎮、朝陽鎮、靈城鎮進行函詢問責,4個鄉鎮黨委書記和組織委員已分別作出書面檢查,所欠黨費全部補繳到位。三是對縣環保局涉及的黨費專項整治問題進行整改。環保局黨組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縣環保局3人通報批評處理,黨費已補繳到位。四是在全縣范圍開展不按規定交納黨費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五是開展2018年度黨費稽核工作。
22.還有一些問題整改弄虛作假
(57)針對“整改不實”等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對照上級要求,全面完成破產企業黨組織整頓工作。二是出臺基層黨組織換屆提醒制度。建立完善全縣2016年、2017年、2018年三個年度基層黨組織換屆工作臺賬,巡視整改以來,先后提醒32個基層黨組織做好任期屆滿換屆選舉工作。三是對黨組織集中換屆開展全面審核。通過檢查,對9家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對出現無效選舉現象的3個黨組織,責令所在黨工委對黨支部書記履行誡勉手續。四是出臺了《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制度》《基層黨組織換屆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對基層黨組織換屆實行常態化跟蹤管理。五是縣醫院清退款已全部上繳縣廉政賬戶。六是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和“小金庫”專項整治監督檢查,責成馮廟鎮對挪用項目資金進行整改。
23.長效機制建設有缺失
(58)針對“建章立制針對性不強,存在應付交差現象。貫徹上級文件規定,有的僅簡單套發,有的制度治標不治本、可操作性不強,個別部門制定的制度甚至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抵觸。縣直某單位規定的借調借用本系統工作人員審批權限與縣機構編制主管部門規定相違背”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中共靈璧縣委工作規則》《靈璧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精簡公文,嚴控發文數量、發文規格和文件篇幅,堅決做到無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一律不發。二是嚴格落實審批報備制度堅持前置審核制度。巡視整改以來,共前置審核文稿16件,審核通過上會和印發15件,縣政府出臺規范性文件6件,審查率100%。三是制定《靈璧縣鄉鎮人民政府重大事項合法性審查程序規定》《關于貫徹落實<靈璧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靈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履職能力建設的意見>的通知》《靈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履職能力建設的意見》《靈璧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各鄉鎮(經濟開發區)明確專門機構,配備法制工作人員92名,合法性審查的審查范圍、審查程序、審查內容等制度規范逐步建立。四是梳理完善現行制度。對建國以來至2017年7月底制定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共清理規范性文件484件。其中廢止106件,失效234件,保留144件;清理鄉鎮(經濟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文件409件,其中規范性文件84件,廢止失效的規范性文件79件,保留的規范性文件5件。五是嚴格執行人事管理規定,開展借調借用人員整治。印發了《關于在全縣開展違規借調借用人員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借調借用人員的通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違規借調借用人員專項整治活動。同時,縣教體局作為個案整改,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教體系統借用人員的通知》,明確教體系統工作人員借調借用審批權限,嚴格按照縣機構編制主管部門規定辦理,全面規范借調借用人員工作管理。
(59)針對“有的制度寫在紙上、放在柜中,知曉率低,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成為“稻草人”。《關于全面構建“小金庫”防治長效機制的意見》《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非煤礦山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等多項制度形同虛設,違規問題屢見不鮮”的問題。
整改情況:一是修訂完善《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每季度對各單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違者必究,促進制度落實。二是加強執紀問責。待全縣“小金庫”專項整治結束后,對存在“小金庫”的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三是加大非煤礦山整治力度。現已刑事拘留22人,移送司法機關起訴5人。
三、久久為功推進,深化整改成果運用
縣委始終以高度的政治擔當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重要的政治任務,不折不扣抓整改,持續發力促落實,經過巡視反饋以來的集中整改,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與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與廣大人民群眾的期待還有一定差距,縣委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扎實推進“講忠誠、嚴紀律、立政德”專題警示教育,并以省委即將開展的“三查三問”為契機,重點查政治上是否做到“兩個維護”,工作上是否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作風上是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我省實施細則,進一步強化整改認識,進一步壓實整改責任,進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切實運用和鞏固好巡視成果,以整改為契機,推動我縣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一是強化“四個意識”,全面從嚴管黨治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切實發揮縣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作用。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嚴格落實縣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始終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高壓態勢,不斷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
二是強化問題導向,持續推進整改落實。針對反饋問題,縣委將嚴格對照整改方案,以“四個絕不放過”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持續加大后續整改力度,確保所有問題改徹底、改到位,改出成效,切實將巡視工作“后半篇”文章做好。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及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提高整改質量。對于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任務,嚴格執行整改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力度,務求取得實效。
三是強化制度規范,不斷鞏固整改成果。縣委將緊緊圍繞省委巡視反饋問題,結合我縣實際,對巡視整改中制度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對于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問題,推動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具體制度,在健全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嚴肅執紀、嚴肅問責,以持續有力的督促檢查,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地生根見到實效,以建章立制成效固化巡視整改成果。
四是強化成果運用,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堅持把抓好整改工作、促進成果運用與全面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有機結合,與推進靈璧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有機結合,以整改的高質量成果踐行新發展理念,落實“五大發展行動計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好脫貧攻堅摘帽戰役,真正把整改過程,變成求實效促發展的過程,變成促進干部轉作風提效能的過程,推動全縣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奮力譜寫五大發展美好靈璧建設新篇章!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57-6024721;郵政信箱:靈璧縣政務辦公大樓西門信箱;郵編:234200;電子郵箱:swxszg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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