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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使受處分干部能夠干事創(chuàng)業(yè)“不掉隊”,丟下包袱“再出發(fā)”,日前,金寨縣紀委監(jiān)委出臺了《金寨縣受處分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暫行辦法》。
《暫行辦法》包括總則、職責分工、工作制度、監(jiān)督檢查、附則等五章,共二十一條。根據(jù)《暫行辦法》,全縣各級黨的組織、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及相關單位,要恰當安排受處分黨員干部的職務和工作;對受處分黨員干部進行經(jīng)常化的教育幫帶;營造受處分黨員干部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良好氛圍;開展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等。
《暫行辦法》規(guī)定,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應按分級負責原則,為受處分黨員干部指定一名相應級別的“一幫一”教育幫帶人;教育幫帶人要定期向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報告幫教情況;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集中回訪教育;受處分黨員干部所在單位黨組織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應當按年度建立教育管理工作臺賬。在處分期滿時,要根據(jù)掌握的教育管理工作情況和民主測評結果,對受處分黨員干部作出客觀、公正的總體評價,對思想轉變好、綜合素質高、實績突出的要積極向組織推薦使用。(六安市紀委監(jiān)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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