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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8年7月8日至9月7日,省委第四巡視組對我區進行了巡視。2018年10月11日,省委巡視組向我區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扛起巡視整改政治責任
(一)深化思想認識,增強行動自覺。省委巡視意見反饋后,區委迅速草擬了整改方案。12日上午,召開書記專題會、區委常委會,傳達學習省委書記李錦斌重要講話精神,研究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謀劃巡視整改工作。10月16日,召開全區巡視整改工作動員會,對巡視整改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會后,全區各級各部門相繼召開動員會,區四大班子負責人帶頭認領整改任務,形成整改合力。11月15日,區委常委班子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圍繞巡視反饋意見,班子成員認真反思、深刻剖析,統一思想、找準癥結。區人大、政府、政協黨組和各級黨組織先后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查擺問題、制定措施、推動落實。此后,區委先后組織四輪中心組學習,召開兩次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進一步扭緊思想發條,將整改向縱深推進。
(二)強化組織領導,堅持以上率下。第一時間成立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區委書記擔任組長,區委副書記、區長擔任第一副組長,區委副書記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常委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組、建設發展組、紀檢工作組、組織工作組、意識形態工作組、廬陽經開區工作組6個工作組。全區各級各部門分別成立領導小組,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形成了上下聯動抓整改、齊心協力抓落實的良好局面。整改以來,區委書記主持召開辦公室會議14次,領導小組會4次,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2次,涉及整改工作議題的常委會14次、書記專題會14次,親自調度推進巡視整改工作。
(三)堅持問題導向,細化整改任務。對照巡視反饋意見,將69個問題細化為106項單個問題和385條整改措施。精心制定完善“1+4+12”一攬子整改方案,即:一個總體整改方案,4個專項巡視整改方案,12個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制定問題、措施、責任“三個清單”,形成具體明晰的整改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對能及時解決的問題立行立改、馬上整改。截至目前,69個問題整改已完成63個,基本完成6個,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7件,已辦結6件,1件正在初步核實。對巡視指出的“四風”“違規發放津補貼”等突出問題,開展12個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攻堅突破,清退違規發放資金365.01萬元,挽回經濟損失2274.97萬元,追責問責90人次。對涉及機構改革等需要較長時間解決的問題,明確提出具體整改計劃,力爭取得階段性成果。
(四)健全工作機制,壓實整改責任。實行“一周一調度、半月一督查、一月一小結”,重點強化五個機制。落實周報告制度,各專項工作組每周匯總上報推進情況。強化定期調度,原則上每周五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通報整改進展情況,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強督導,成立5個督導組,對全區各責任單位開展3輪集中督導。下發巡視整改工作提示單7份、督查通報(專報)6期、整改督辦單84期。聯合會審,嚴格對賬銷號,堅持五級審核制,對已完成的整改問題,由牽頭單位、區分管領導、專項工作組、巡改辦審核把關、簽字確認后,報區委主要負責人終審銷號。加大問責力度,出臺《廬陽區關于落實省委巡視整改工作不力追責問責辦法》,對應付過關等整改落實不得力的,嚴肅追責問責。認真做好巡視反饋問題調查處理和追責問責工作。目前,已對64個黨組織和598人次開展追責問責:責令14個黨組織作出書面檢查,給予50個黨組織通報批評;約談405人,責令55人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26人,“紅臉出汗”談話52人,誡勉談話22人,組織調整(組織處理)1人,黨紀處分14人,政務處分6人,立案查處17人。
(五)堅持統籌推進,鞏固整改成果。堅持兩手抓、兩促進,研究出臺79項規章制度,以實實在在的改革發展成果彰顯巡視整改成效。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2018年包攬全國綜合實力等5個百強區稱號,綜合實力排名較上年躍升9個位次。統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23例,查處81人,黨紀政務處分16人次,通報曝光32起。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數13個,查處17人,黨紀政務處分11人次,移送司法機關4人。開展專題警示教育157次。統籌推進環保督察、信訪維穩、文明創建等工作,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基本整改到位,清理積存信訪43件,文明創建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二、具體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一)黨的政治建設方面的問題
1.“兩個維護”的政治站位缺乏高度
(1)針對“黨內政治生活形式化、平淡化”問題。
一是全區各級黨組織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黨內政治生活形式化平淡化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查擺,對民主生活會不嚴肅、不規范等問題進行了整改。兩個單位黨委分別于11月25日和11月10日重新召開“講嚴立”專題警示教育民主生活會。二是區紀委對2015年以來被組織約談函詢或問責的人員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出41名應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回應而未回應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區委組織部對41人進行批評教育,上述人員已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或檢查。三是區委出臺《廬陽區規范民主生活會有關事項的若干規定》,對民主生活會召開程序、談心談話對象、對照檢查材料等作出明確要求;通過派駐督導組、派人列席等方式,對下一級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檢查和指導。四是區紀委印發《關于開展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專項督查的通知》,將民主生活會上結合本單位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把自己擺進去對照剖析情況,以及受到約談函詢或被問責的領導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或檢查的情況,納入督查重點內容,并對個別單位會議材料進行重點檢查。五是區委組織部長對相關責任人15名同志進行約談。
(2)針對“區委班子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不能常態化,僅在民主生活會前開展以征求意見為主的例行談話,部分區委班子成員談話走形式,連年談話內容雷同”問題。
一是11月15日召開區委常委會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區委常委間廣泛開展談心談話,相互談話68人次,談話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談心談話記錄雙方簽字存檔。二是印制發放談心談話活動記錄本,做到區管干部人手一本,詳細記錄全年談話內容。三是全區各單位圍繞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普遍開展談心談話活動,深入了解干部思想,深入查擺剖析問題根源,將從嚴治黨要求向基層延伸、向一線拓展。四是區委出臺《廬陽區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要求全區各級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做到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同班子成員之間必談、班子成員相互之間必談、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之間必談,實現談心談話活動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五是區委書記就區委班子落實談心談話制度不能常態化問題約談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
(3)針對“民主集中制貫徹不夠嚴格,黨的領導在少數單位弱化,‘三重一大’制度成擺設”問題。
一是區委書記約談廬陽經開區黨工委第一書記,責成經開區作出深刻檢查。廬陽經開區對省委巡視反饋的35件涉及“三重一大”事項重新上黨工委會集體研究。二是在全區開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整治,全區各單位共排查涉及“三重一大”事項不規范問題200個,通過自查自糾和督查督辦,已全部整改。修訂完善《廬陽區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三重一大”事項監督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監督。三是區委組織部下發《廬陽區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各黨(工)委、黨組開展選人用人突出問題專項整治,通過自查,結合區委巡察工作,重點對12家單位進行檢查,形成專項檢查報告,共查出在履行選任程序、選任基礎工作等5個方面存在的53個具體問題,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清單,目前已整改完畢。區委組織部長對12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四是區委組織部責成區教體局出臺《中共合肥市廬陽區教育體育局委員會工作規則》《廬陽區教育體育局局長辦公會議事規則》,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流程圖,進一步規范全區教育系統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五是區委印發《區委管理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和《科級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對區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關鍵環節進行逐項細化,進一步提升全區選人用人工作規范化水平。六是召開全區選人用人業務培訓會議,圍繞選人用人工作業務和典型案例開展專題培訓和警示教育。七是區委組織部長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在單位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
(4)針對“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仍需加強”問題。
一是區紀委監委責成大楊鎮紀委及時對兩起違規拉票選舉案件進行嚴肅查處,給予相關責任人紀律處分。二是區委組織部印發《關于開展基層組織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實施方案》,對新一屆村居“兩委”班子成員重新進行審查。印發2018年度組織工作考核細則,將村居“兩委”換屆工作納入考核范圍。三是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出臺《進一步加強全區村(社區)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意見》,不斷加強自治體系建設、完善村(居)務公開機制和民主監督機制,切實發揮全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村(居)務工作更加公開公正,基層群眾的監督權得到進一步保障。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即將出臺的《關于實施“書記工程”加強新時代城市基層黨建完善基層治理工作的意見》等“1+8”文件。四是區委書記和區委組織部長約談了相關責任人,并在全區范圍內對發生的違規拉票事件進行通報。
(5)針對“對巡視巡察工作認識不到位”問題。
一是區人大、政協等五家單位及時召開黨委(黨組)專題會,學習貫徹巡視工作相關精神。二是印發《關于認真開展對省委巡視反饋有關問題進行梳理排查的通知》,就巡視工作有關會議精神學習傳達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各單位均已傳達學習。三是印發《全區黨(工)委、黨組中心組2018年四季度學習安排的通知》《關于將巡視巡察有關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通知》。巡視整改以來,區委理論中心組先后2次傳達學習巡視巡察工作相關內容,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四是區委巡察辦聯合派駐組,就貫徹落實上級重大決策部署和學習教育活動情況,對17家單位開展重點抽查,被查單位均已按照要求落實到位。五是區委組織部印發《關于在全區開展<黨建知識應知應會要點>專題學習活動的通知》,利用廬陽先鋒網、廬陽先鋒微信等平臺,及時推送《黨章》《新時代黨員干部應知應會知識點100題》《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等黨建知識,進一步提升黨員干部政治理論水平。六是利用11月份黨員活動日,各黨(工)委以支部為單位組織開展黨建應知應會知識測試,區委組織部對其中870名黨員的試卷進行抽查;隨機組織69名黨員干部進行集中測試,平均分90分。七是加強監督檢查,區委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開展意識形態工作巡視整改專項督查,將各單位中心組學習開展情況作為重要督查內容。同時,將黨員干部學習黨的理論知識情況納入全區黨建目標考核。八是區委書記約談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區政協黨組書記;區紀委書記約談法院黨組書記、人社局黨委書記、住建局黨委書記。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對黨建知識應知應會測試成績靠后的6名黨員和所在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
2.區委統攬全局、引領全面發展缺乏廣度
(6)針對“‘黨是領導一切的’政治意識有待增強”問題。
一是9月21日召開區委常委會,分別聽取區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12月13日再次召開區委常委會聽取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和區政協黨組工作匯報。12月21日召開區委常委會聽取區政府黨組、法院黨組和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確定每半年至少聽取一次區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二是全區廣泛開展《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學習,修訂《向區委報告請示工作制度》,要求各黨委(黨組)每年向區委作1次全面工作情況報告、黨建工作情況報告。巡視整改以來,區財政局黨組、發改局黨組等16家區直單位黨組向區委書面報告2018年工作情況。三是加大工作調度力度,中央商務區建設持續發力,商貿指標穩居全省前列,城隍廟文化旅游商業街區、萬科森生活匯獲市級特色商業街區稱號,七桂塘街區獲省級特色商業示范街區稱號。有序推進數據產業等29個高技術服務示范區項目建設。開展“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產業集聚、創新創業、美麗城市和首善民生四大領域76個指標中,大部分指標完成情況良好。四是調整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指揮部成員、韓小店改造項目專項指揮部成員和區領導信訪工作聯系點。11月16日區委常委會聽取相關工作匯報,切實推進重難點問題解決。11月14日區委常委會研究成立四河片區安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八個工作組,由8位區級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從全區抽調100余名工作人員集中攻堅安置工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大接訪工作的通知》,2018年10月以來,區黨政領導干部接訪52人次,接待群眾72批146人次,化解問題9件。五是在全區開展“看齊滬寧杭、找差距、定目標、明舉措”解放思想大討論,深入查找與先發地區差距,制定對標滬寧杭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區委、區政府結合大討論情況,形成區委四屆三次黨代會報告和區政府工作報告,明確2019年工作思路和重點任務。出臺《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在全區上下形成干事創業的強大合力。
(7)針對“社會綜合治理能力相對薄弱”問題。
一是高站位全力推進,出臺《廬陽區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方案》。10月27日,區委召開“雙提升”工作推進大會,全面部署“雙提升”工作。二是多舉措營造氛圍。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借助媒體,點對點、面對面宣傳,營造全區人民共同投身平安廬陽建設的強大聲勢。各鄉鎮街道通過懸掛橫幅、走訪入戶等方式開展“雙提升”宣傳。各部門利用每月“黨員活動日”“夜訪萬家”等載體,組織開展“雙提升”宣傳。三是加強督查考核通報。區委對11個鄉鎮街道、5個垂直部門、16個區直單位開展了掃黑除惡專項督導;區委政法委牽頭對全區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開展專項督導3次,督查鄉鎮街道11個,隨機查看小區26個,走訪商戶居民52戶,發現存在宣傳氛圍不濃、覆蓋面不全、綜治中心知曉率不高、警務室知曉率不高等4個問題,下發通報,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面整改完成。2018年度,在全省首次實行的安全感滿意度綜合排名中位列93位,綜合指數為94.32%;全區政法滿意度指數94.06%,全省排名76位,較2017年度上升23位。今后將按照《廬陽區群眾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雙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強化責任落實。
3.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缺乏力度
(8)針對“脫貧攻堅縣域結對幫扶成效不彰”問題。
一是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分別專題聽取結對幫扶工作匯報,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分別率隊赴臨泉縣開展縣域結對幫扶活動。二是認真研究分析省扶貧辦考核細則及幫扶協議指標, 明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納入年度目標考核,所有工作均已完成,廬陽區榮膺全省縣域園區援建方考核第一。三是2018年已撥付幫扶資金6000萬元。2018年縣域結對幫扶資金援建臨泉縣的4個項目已全面完成。四是依托中菜市搭建臨泉縣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中心中原牧場等3個銷售點, 引入廬陽區食用菌協會,成功舉辦2018年臨泉縣名特優新農產品廬陽推介會。組織安醫附院醫聯體3名專家到臨泉縣開展培訓及現場會診活動,促進健康扶貧。團區委、臨廬產業園、各鄉鎮街道基層商會普遍開展捐資助學活動,募集善款約34.3萬元。2019年1月,組織12家企業代表赴臨泉開展百企幫百村精準扶貧活動,同時廬陽區工商界慈善聯盟為臨泉貧困學生送去善款18萬元。五是2018年以來,我區先后接收臨泉縣20名干部掛職學習;加大教育、衛計系統人才交流。
(9)針對“污染防治任重道遠”問題。
一是出臺《廬陽區環境保護局12369投訴熱線24小時舉報制度》,開展環境信訪問題受理查處業務培訓,2013年至2018年10月受理的所有信訪件均已辦結。制定《廬陽區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細則(試行)》《廬陽區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工作實施方案》《廬陽區環境違法行為有獎投訴舉報實施方案》等,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等環保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散亂污”企業34家,取締關閉31家,整頓規范3家。二是開展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污染源問題專項清理整治突擊行動,共發現21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驗收,清理魚塘及垃圾5處,拆除大棚等搭建物6處,修復整平圍欄及水溝3處,停產取締小作坊、魚塘7個。制定《廬陽區入河排口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廬陽區分流制排水系統雨污混接調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實施分類治理,建立廬陽區入河排污口排長制度。籌建河長制信息化平臺,完成前期招標。利用無人機巡查水源地,提高監管效率。三是啟動皖能電廠冷卻水凈化處理工程,目前施工單位已進場施工。對板橋河沿線雙崗菜市混合入河排污口等4個排污口雨污混接點進行排查、整改,已完成天水路橋南100米和九頂山路橋南50米2處混合入河排污口共計84處雨污混接點整改。啟動分流制排水系統雨污混接調查及整治,完成2700公里普查工作,整合部門力量成立“雙水辦”,分批實施整改。四是針對餐飲油煙投訴信訪件,已完成前期摸排的2124件餐飲油煙問題整改。針對某公司被反復投訴的問題,通過多種方式加大監管力度,啟動該公司前期搬遷協商評估工作。五是嚴格落實《合肥廬陽區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針對某鄉水源地巡查整改不力問題,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紅臉出汗”談話。六是區長就環保工作約談相關責任人。
(10)針對“踐行新發展理念需要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缺乏創新驅動”問題。
一是出臺2018年中央商務區、高技術服務示范區、濱水文化生態休閑區項目實施方案,擬定101個項目,目前88個項目已開工,其中29個項目已竣工。建成區重大項目智能管理系統,督促大新專等重大項目建設。依托“廬陽歡樂購”平臺,舉辦線下促銷主題活動53場,線上特賣活動近百場。宜家項目意向地塊公交四公司土地收儲加快推進,蘇寧廣場項目已落地,銀泰二期已破土動工;華潤萬象匯項目已封頂,招商簽約率已達60%。預計全年地區生產總值增長8%左右,較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分別提高1.8、0.8、0.2個百分點;預計全年固定資產投資完成進度位居四城區第一;全區121個億元以上重點項目完成投資155.85億元,開工項目26個,竣工項目20個,投資完成率、開工項目數、開工率、竣工項目數、竣工率5項指標均位居四城區第一。二是成立工業轉型發展領導小組。發揮大楊鎮“金三角”地域優勢,以大科學裝置集中區轉化功能區建設為契機,加快大楊產業園轉型升級,大楊鎮已完成園區內35家購地企業的資產評估工作并建立基礎臺賬;廬陽經開區已建立62家低效用地企業臺賬,開展企業轉型升級調研,制定廬陽經開區轉型升級方案。三是按月開展戰略性新興工業企業運行分析。出臺《廬陽區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廬陽區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扶持政策(試行)》。推薦5家企業申報2018年度支持“三重一創”建設政策資金;組織2018年度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資金支持項目申報,合晶電子、長庚光學等4個項目進入專家評審階段;組織企業申報2018年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政策支持,合肥慧加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進入專家評審階段。新引進海峰分析測試、國微華芯環境科技等項目,華為云項目成功落戶。全年全區15家戰略性新興工業企業實現產值21.54億元,增長3.8%,產值下滑面較2017年縮小7.8個百分點。戰略性新興服務業企業營業收入增長58.7%。四是組織開展金融研討會、金融知識專題講座,組織東怡金融商務集聚區申報,搭建金融服務總部集聚區公共服務平臺。謀劃迎松路公租房、杏花公園停車場、長豐路停車場等項目,為金融企業提供配套設施,金融城項目完成土地供應。摸排梳理《廬陽區金融樓宇信息表》,建立金融業聯動招商機制,結合“大調研”“四送一服”開展金融政策宣講,為金融企業排憂解難。全年金融業增加值、完成稅收占全市比重均達40%。五是區長就“踐行新發展理念需要提質增效,高質量發展缺乏創新驅動”問題約談相關責任人。
(11)針對“人才工作組織領導不力,平臺載體和人才環境建設薄弱,人才競爭在全市縣區處于弱勢”問題。
一是調整充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機制,形成黨委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區直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1月7日召開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謀劃人才工作。二是在全區開展人才摸底調研,共摸底轄區內教育、醫療、科技等各類人才600余名,建立人才臺賬,進一步摸清人才底數。三是加強人才平臺載體建設,在各鄉鎮、街道、廬陽經開區以及IE果園、創智天地等建立招才引智工作中心,積極開展人才引培工作,2人入圍省領軍人才計劃。四是開展“首善廬陽領航人才”“興廬產業創新團隊”評選工作,選拔20名廬陽區第二批專業技術拔尖人才,舉辦廬陽區第二屆人才大會暨金融與科技創新論壇,展示金融科技成果,不斷集聚人才來我區創新創業。五是啟動區人才公寓建設,已完成地下室基坑支護方案評審等工作。在浙江大學舉辦高層次人才培訓班,為轄區18名拔尖人才進行免費體檢,為高端人才在購房、子女入學等方面提供幫助,營造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環境。
(二)黨的思想建設方面的問題
4.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深入
(12)針對“密切聯系本地區、本部門、本領域工作實際抓好落實不到位。貫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動作遲緩,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目前仍處于試點階段,離2018年實現全覆蓋目標差距甚遠。在堅定文化自信,提升文化發展軟實力方面仍有不足。對眾多歷史文化遺跡深度挖掘與修復不夠,文化產業基礎薄弱、規模偏小”問題。
一是在全區開展“看齊滬寧杭、找差距、定目標、明舉措”解放思想大討論,制定全區及各單位對標滬寧杭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二是出臺《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凝聚形成干事創業強大合力。三是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組織《廬陽區黨員干部“為官不為”問題問責規定(試行)》《關于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業建立容錯糾錯負責機制實施辦法》學習,在全區開展“為官不為”問題線索梳理排查,對三十崗鄉柴沖村黨總支書記、團支部書記給予“紅臉出汗”談話,并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批評。四是加快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推進力度,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問題整改。各鄉鎮街道成立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全區共劃分網格968個,并實現網格統一編碼,完成網格員培訓。形成全區智慧社區建設方案,在三孝口街道試點推進社區網格信息化工作。五是制定廬陽區文化惠民月活動方案,開展各類主題活動。完善城市閱讀空間與農家書屋管理制度,完成農家書屋圖書更新。完善廬陽區文化遺址巡查機制,梳理區級文化歷史遺跡資料,建立歷史文化遺跡挖掘修復專家庫。出臺文化產業政策,推進廬陽建華文創園與三十崗音樂小鎮項目招商,廬陽建華文創園招募23家配套企業和25家創業企業,王大郢音樂小鎮已入駐商鋪9家。六是區委書記就區委區政府目標定位很高、措施很少問題約談相關責任人。
(13)針對“黨員理想信念教育缺失”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黨員信教當事人。二是組織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黨員信教問題大排查,全區731個黨支部進行自查,區委組織部抽查其中34個黨支部,未新發現黨員信教問題。將理想信念是否牢固納入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剖析內容,結合“黨員活動日”開展黨性教育等,黨員黨性意識和宗旨意識進一步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學習氛圍越發濃郁。三是區委副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區委組織部長對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并要求在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作深刻檢查。通過約談相關人員、通報批評、責令整改等措施,全區各級黨組織抓理想信念教育工作的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
(三) 黨的組織建設方面的問題
5.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觀念樹得不牢
(14)針對“履行黨建工作主體責任有所弱化”問題。
一是出臺《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明確黨的建設領導小組會議、文件審批、工作報告、工作聯絡和督導檢查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年對黨的建設重點任務和重點工作開展1-2次督導檢查;全區各黨(工)委、黨組每年制定年度黨建工作要點,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二是召開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2018年廬陽區首善之區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等文件,其中《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對領導小組議事過程進行規范,規定黨建工作重要事項需通過領導小組會議集體討論,重要事項需經過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三是在巡視整改期間召開2次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0月22日討論廬陽區巡視整改工作方案及選人用人、意識形態、紀檢工作三個專項整改方案;11月29日專題聽取區紀委監委、組織部等8家單位2018年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匯報。
(15)針對“黨建工作考核‘空心化’現象嚴重,近三年考評指標體系不能與時俱進,獎勵多懲處少”問題。
一是出臺《2018年廬陽區首善之區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修訂完善考核指標,增加了懲處措施,明確對鄉鎮街道黨工委、區直各系統黨工委等五類考核排名末位(非公經濟組排名后三位)的黨組織進行通報批評,約談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并責令黨組織作書面檢查。11月14日,區直機關工委召開落實省委第四巡視組反饋問題整改專項會議,現場點評2017年區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述職報告。二是加大黨建檢查力度,區直機關工委于10月22日-26日對區直部門機關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進行集中檢查,發現3個基層黨組織下屬4個黨支部標準化建設不達標,已責令整改到位并進行通報批評。三是加大調度力度,在巡視整改期間召開2次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0月22日討論廬陽區巡視整改工作方案及選人用人、意識形態、紀檢工作三個專項整改方案;11月29日專題聽取8家單位2018年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堅持把述職評議結果作為評先評優、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好的單位及其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方能評為優秀等次;綜合評價差的,對其進行約談,并限期整改,形成黨建工作“抓兩頭、帶中間”的內生動力。四是制定《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區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議事規則》等規范性文件,對全區黨建工作進行規范。把述職點評、綜合評價、約談整改作為“剛性要求”,述職評議工作的調研督導、述職報告、述職評議、考核評價、結果運用和整改落實等6項內容得到進一步規范。五是加大問責力度。區委對2015年以來黨建目標考核處于末位的8家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區委書記對8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分別對2017年度述職評議排名后5位的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區委組織部長對13名2015年以來軟弱渙散黨組織負責人進行約談。區委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在全區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區直機關工委對3個基層黨組織下屬的4個標準化建設不達標的黨支部通報批評,并約談相關責任人。
6.基層黨組織建設弱化虛化
(16)針對“區委抓基層黨建偏重抓創新亮點,忽視抓基礎基點。機關黨建存在‘燈下黑’現象。少數黨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力量薄弱”問題。
一是在全區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弱化虛化專項整治,重點對“三會一課”是否按照要求組織召開、會議記錄是否真實規范完整進行查擺和整改,全區各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得到進一步增強。二是區委組織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三會一課”制度的通知》,11月22日,組織24個黨(工)委近130名基層黨務工作者,開展“三會一課”專題培訓,進一步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與戰斗力。三是機關黨建工作力量進一步加強。為區工商聯配備2名黨組成員。充實區直機關工委工作人員,下一步結合機構改革,擬將該單位列為區委工作部門,進一步增強機關黨建工作力量。四是加大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推進力度,在基層黨建重點工作督查中,將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工作作為重點督查內容,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并整改。五是區直機關工委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責令作深刻檢討。
(17)針對“鄉鎮街道村居黨建組織力提升不夠”問題。
一是進一步規范黨的組織生活。出臺《關于進一步嚴格“三會一課”制度的通知》,對頻次、人員、內容、記錄等進行全面規范。二是進一步整合黨建資源。研究草擬加強城市基層黨建相關文件,打造三孝口街道“鄰里同心 共享黨建”、海棠街道“紅色氣質 聚力海棠”等一批示范項目,在全區營造上下貫通、區域聯動、共駐共建的城市基層黨建氛圍。三是進一步加大黨務培訓工作力度。開展全區基層黨務工作培訓以及“三會一課”專題培訓,各黨(工)委以及下屬單位組織員共計130余人參加培訓,并將黨務工作列入區委黨校年度培訓計劃,進一步提升基層黨務工作者能力和水平。四是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將基層黨建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區委巡察范圍,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基層黨組織建設弱化虛化專項整治,及時對“三會一課”、發展黨員、新興業態非公黨建3個方面進行查擺,規范完善發展黨員檔案材料27份,對近3年來發展的17名黨員黨齡進行延后認定;全區摸排出“口袋”黨員32名,“隱形”黨員162名,新組建47家非公企業黨組織和5家社會組織黨組織,并下發《關于規范基層黨組織設置和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有關事項的通知》。五是全區各單位開展自查,立行立改。區委組織部長約談相關責任人,相關人員作深刻檢討,并立即制訂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8)針對“新興業態非公黨建需要加強”問題。
一是非公企業黨的組織覆蓋面得到進一步擴大。通過全面摸底排查,摸排“隱形”黨員162名,新組建52家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其中工投創智園區、IE果園眾創空間分別新組建3家非公企業黨組織。二是新興業態非公黨建陣地建設進一步加強。針對廬陽經開區非公企業集聚的情況,在工投創智天地打造黨群活動中心,開辦全省首家非公企業黨校,積極為非公企業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搭建平臺。三是非公黨建工作指導員隊伍得到進一步充實。區委組織部、區委非公工委出臺《廬陽區派駐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員管理辦法》,明確工作職責、選派要求、教育培訓等內容,切實加強對派駐非公企業的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日常管理,目前派駐非公黨建指導員210名。四是區委組織部印發《2018年度組織工作考核細則》,明確考核內容。同時,將非公黨建工作納入區委巡察范圍。
(19)針對“對黨員發展工作指導督查不力,新黨員發展程序不規范,入黨教育培訓不扎實”問題。
一是區委書記對三孝口街道黨工委書記、衛計局黨委書記進行約談,責成在本單位黨(工)委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重新召開黨(工)委會議研究預備黨員轉正事宜。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分別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提醒談話。區委組織部對10名同志進行批評教育。二是各黨(工)委對本單位發展黨員工作開展自查,對存在問題進行逐一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及時上報自查臺賬和自查報告,發現問題16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11月15日,區委組織部對2018年度新發展的185名黨員重新進行理論測試,參加測試人員平均分達97分。同時,利用黨員活動日開展經常性教育。三是嚴格落實發展黨員工作“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16字方針,區委組織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發展黨員工作各項環節的通知》,嚴把發展黨員入口,規范各項環節時間節點,明確規定區委組織部對擬發展對象和預備黨員轉正人選的入黨材料進行預審。
7.選人用人缺乏統籌、制度執行不夠嚴格
(20)針對“區委缺乏對干部隊伍建設的統籌規劃,干部隊伍結構不優、交流力度不夠”問題。
一是區委制定出臺《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案”精準管理實施辦法》,開展區管班子分析研判工作,對區管班子基礎信息、運行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和分析研判,形成綜合研判報告。二是區委制定出臺《科級干部輪崗交流暫行規定》,全面部署科級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對符合輪崗交流條件的科級干部進行摸排梳理,有計劃地交流調整,進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優化區管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結構。三是區委制定出臺《關于適應新時代要求大力發現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實施意見》。加大年輕干部選拔使用力度,11月以來提拔重用35歲以下科級干部9人。深化教育培訓,舉辦區直機關黨組織書記(第五期內設機構負責人)進修班,選送年輕干部赴浙江大學脫產培訓。強化實踐鍛煉,有計劃選派年輕干部到急難險重崗位掛職鍛煉,抽調一批年輕干部參加四河片區征遷安置工作。四是區委整合機關、事業編制資源,針對全區緊缺專業人才缺口,公開招聘衛生系統工作人員128人,公開招聘優秀金融人才12人,充實專業人才隊伍。五是加大專業型干部培訓力度,舉辦廬陽區2018年度社區(村)黨組織負責人培訓班,社區(村)書記、主任進修班,高層次人才培訓班和第十五期科級干部進修班暨紀檢監察干部進修班等4個培訓班,召開座談會鞏固學習成效。積極選調黨員干部47人次參加上級組織部門專業化培訓,提升干部專業化水平。
(21)針對“選人用人‘風向標’有所偏差,個別干部‘帶病提拔’”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李某某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7月6日給予李某某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并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其“一路舉報、一路提拔”問題,區委組織部已進行全過程自查,責任界定已由市紀委提級辦理,根據調查結果,區分責任,依規依紀進行問責。二是開展選人用人工作專項檢查,要求各黨(工)委、黨組圍繞履行干部選任程序、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等進行自查,共查擺問題11項;區委組織部對12家單位同步開展督查,重點聚焦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監督管理等,指出53個具體問題。針對存在的問題,區委組織部長約談12家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責成認真反思、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三是在近期干部調整中,嚴格按照區委出臺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和《科級干部選拔任用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四是圍繞選人用人相關工作業務和典型案例開展專題培訓,從嚴規范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全面提升組工干部履職能力水平。五是在全區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以李某某等典型案例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以案為誡,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線。六是定期召開干部監督聯席會議,加大監督力度,在征求紀檢、衛計、環保等6個部門意見的同時,征求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意見建議。對提拔重用人選,將凡提必審、凡提必聽等環節前置,切實防止“帶病提拔”。
(22)針對“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有關規定不夠嚴格,推薦考察、任前公示等環節不規范不全面”問題。
一是進一步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在近期干部調整中,嚴格履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相關程序。二是區委組織部制定出臺《區委管理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操作規程》,將干部選拔任用5大環節進行逐項細化規范,全面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水平。三是健全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制度機制,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質量,通過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干部,實現對考察對象的全面深入了解。四是進一步擴大干部任前公示的范圍,對提拔重用的干部,常態化采取線下張貼公告,線上在廬陽發布、廬陽先鋒網等載體公布等方式,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提升干部的公信力和群眾的滿意度。
(23)針對“編制管理松散,人員聘用隨意”問題。
一是對全區1849名臨聘人員進行全面排查,經查,2011年8月以前臨聘的761人;2011年8月《廬陽區關于加強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廬陽辦〔2011〕59號)出臺后臨聘的1088名,其中屬單位自聘的22人,其余人員均是通過統一招考、市級下劃或經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等方式聘用。此次整改對2011年以來未經人社局統一招考的22名違規自聘人員,已責令相關單位予以清退,目前已清退14人,剩余8人待產假結束或合同到期后逐一清退,方案已經研究通過。二是加大編制資源調配力度。調整優化編制113個,區數據信息管理中心調劑事業編制8個,第三產業管理服務中心優化編制95個,區市政綠管辦增加事業編制10個。按照合肥市“同崗同酬”人員編制管理政策調整文件精神,穩妥實施全區共2131人入編工作,目前我區事業單位已無空編。三是出臺《廬陽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辦法》和《廬陽區機關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和聘用人員的規章制度。四是編印《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政策法規》,圍繞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和三定規定制定,召開機構編制業務培訓會議;同時開展機構編制調研暨放管服督查,收集3類8個方面問題并提出建議,為黨政機構改革摸清了底數。五是免去聘用制科級干部職務,對全區聘用制科級干部開展全面摸排,另摸排出3人,已整改到位;嚴格按照《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規范開展全區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方案預審制度;區委組織部出臺《干部調整備案管理制度(試行)》,進一步規范全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8. 正風肅紀缺乏韌勁
(24)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時有發生”問題。
一是嚴肅查處相關違規問題,并予以通報曝光。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問責處理。二是根據作風建設常態化監管要求,在中秋、國慶及元旦等關鍵時間節點加強明察暗訪,并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三是開展“四公”“一亂”專項整治行動,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成立2個督查組,對23家單位進行抽查檢查,并結合實際出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等管理辦法,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針對自查和督查發現的問題,區紀委對4家單位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并對8人進行“紅臉出汗”談話,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紀工委書記對街道黨政辦公車管理人進行約談。四是區委書記約談相關責任人,責成作出深刻檢查;區紀委監委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力問題進行通報批評。
(25)針對“‘四風’反彈回潮、隱形變異,‘文山會海’有增無減”問題。
一是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以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為重點的“四風”專項整治行動。對排查出的“上級來文層層轉發、內容照搬照抄、工作要求上下一般粗”等6類323個問題,下發“四風”問題整改督辦單56份,督促各單位及時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完畢。二是區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文辦會質量的通知》,對會議規格、數量、規模、時間、程序進行規范,規定每周四為“無會日”,原則上不召開會議。2018年印發區委文件(廬)132件,比2017年減少45件。三是針對“四風”專項整治中查出的問題,區委書記、區委副書記約談相關責任人,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對54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四是在全區范圍內開展“四公”專項整治行動,在各單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成立2個督查組,對23家單位進行抽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到位。針對“四公”專項整治自查和督查發現的涉及到“四風”問題,區紀委對4家單位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對8人進行“紅臉出汗”談話。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紀工委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
(26)針對“部分議事協調機構形同虛設,難以發揮作用”問題。
一是對區農林水務局承擔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精簡。經深入摸排,區農林水務局目前承擔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共30個,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撤銷13個,精簡43.3%。通過本輪清理,對該部門牽頭或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全面“瘦身”。二是經梳理匯總,全區現有各類議事協調機構295個,各類議事協調機構辦公室所在單位、部門結合各自職能、任務完成情況等提出清理意見建議,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撤銷116個,精簡39.3%。三是經區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研究,出臺《關于規范議事協調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各類議事協調機構進行嚴格控制,同時對議事協調機構的設立、變更、廢除程序作出明確規定。
(27)針對“研究出臺文件存在‘依樣畫瓢’‘走形式’現象”問題。
一是區委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樹立鮮明導向。二是充分結合實際出臺《廬陽區“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補充方案》,針對推進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制訂具體舉措。通過開展專題學習、主題培訓等提升黨員干部政治理論修養。三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區委常委會議流程的通知》,對常委會的議事范圍、議題報送流程、會議組織紀律和會議事項落實等進行制度規范。印發《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文辦會質量的通知》,對全區辦文辦會質量提出更高要求,做到精簡文風、改善會風。四是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處理。
(四)黨的作風建設方面的問題
9.部分領導干部擔當精神弱化,缺乏干事創業精氣神
(28)針對“區委早在2015年就提出‘1341’發展戰略,作為全區三大功能板塊之一的濱水文化生態休閑區,直到2018年6月才出臺具體實施意見”問題。
一是啟動濱水文化生態休閑區總體規劃編制,完成招投標采購需求編制。完成安徽廬陽董鋪國家濕地公園、三十崗郊野公園、蘆溪生態公園、大房郢公園等項目立項。制定出臺《廬陽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目前2018年計劃的9個行政村整治任務,已于12月上旬完成。二是在全區開展“看齊滬寧杭、找差距、定目標、明舉措”解放思想大討論,全區各級各部門按照要求廣泛動員部署,積極消除阻礙發展的慣性思維,制定對標滬寧杭三年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三是選拔任用一批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善于作為、實績突出的干部,巡視整改以來,提拔干部26人,重用9人,激發了干事創業激情。四是在全區范圍內梳理“為官不為”問題線索,在基層黨組織建設、征地拆遷、生態環保等領域查處3起典型問題。五是在全區范圍內大力營造鼓勵黨員干部敢于擔當的濃厚氛圍,成立四河片區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重點項目征遷安置工作方案,組建廬陽產業發展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并與合肥國耀資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訂立合肥廬陽天使投資合伙協議,在補充協議中規定相關盡職免責條款,不斷建立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寬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六是區委書記就“濱水文化生態休閑區2018年6月才出臺具體實施意見”問題約談相關責任人。
(29)針對“區委出臺的黨員干部‘為官不為’問題問責規定、激勵黨員干部干事創業容錯糾錯免責機制實施辦法等文件,實施一年來沒有發揮效應”問題。
一是將“為官不為”和容錯糾錯兩項政策文件納入區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將生態環保、統計數據、扶貧民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領域問題線索納入“為官不為”問責范疇,做到運用準確。二是區紀委印發《關于全面梳理排查“為官不為”問題線索的通知》,在全區開展“為官不為”問題線索梳理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巡視整改、改革發展、信訪維穩、征地拆遷及其他工作中存在的適用“為官不為”情形的問題線索,全區11家鄉鎮街道和各紀檢監察派駐組經認真排查,亳州路街道、廬陽經開區(林店街道)各上報1起問題線索,已依紀依規處理到位。三是加大“為官不為”問題曝光力度,區紀委對三十崗鄉查處的環保工作履責不力問題進行通報,區城管委對4起公車加油卡管理不到位問題進行通報。
(五)黨的紀律建設方面的問題
10.主體責任落實存在短板
(30)針對“部分區委、區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缺乏‘一崗雙責’意識”問題。
一是2018年10月,區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所有區領導發放巡視整改工作提示單,要求對其2015年以來述職述德述廉報告進行全面自查,相關同志均對照要求,進行修改完善,并重新向區委進行報告。二是在全區53家單位開展述職述德述廉報告自查和抽查,責成2015年以來未提及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相關人員重新撰寫,目前已整改到位。
(31)針對“部分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遞減”問題。
一是區委書記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責成分管負責人作出書面檢查。區衛計局黨委于2018年10月19日召開會議專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教體局黨委于10月12日與下屬45個學校黨組織重新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二是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自查自糾,目前全區各級黨組織下半年均已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并嚴格落實每半年至少專題部署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要求。三是修訂完善《2018年廬陽區首善之區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黨建年度目標考核,分值17分。四是區委書記對2015年以來考核排名末位的8家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32)針對“警示教育覆蓋面不夠,未向基層延伸”問題。
一是區紀委監委于2018年10月31日,對2015年以來查處的未予通報的7起14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進行集中通報曝光。堅持舉一反三,形成常態化通報曝光制度,對5起違規使用公車加油卡問題進行通報,不斷強化震懾。二是區委于2018年11月30日召開全區干部警示教育大會,結合陳某、李某等典型案件,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區四大班子成員,區直部門負責人,臨廬產業園班子成員,各鄉鎮、街道、廬陽經開區黨政班子成員,各社區(村)主要負責人共500余名黨員干部參加警示教育。三是區紀委監委向3個單位發出紀檢建議書,三個單位分別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四是選取近年來查處的12個典型案例匯編成警示教育讀本發放至各單位,印發《關于開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深化警示教育,切實筑牢黨員干部廉潔思想防線。
(33)針對“巡察工作與實現全覆蓋目標有較大差距”問題。
一是區委于9月20日啟動對區市政綠管辦等12家單位的第三輪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區直單位、鄉鎮街道全覆蓋任務的43.4%,完成村居全覆蓋任務的74%。二是11月29日、11月30日分別召開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區委常委會,研究出臺《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工作規劃(2018-2021年)修訂版》《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全覆蓋工作方案(修訂版)》,對巡察全覆蓋計劃進行調整。目前,區直單位、鄉鎮街道全覆蓋任務為53家,村居全覆蓋任務為73個,將于2019年底前完成全覆蓋。三是從巡察人才庫和全區各單位年輕干部中選調熟悉財務、工程建設、紀檢、黨建等業務的同志,參加區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四是2018年7月5日,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區“五人小組”聽取區委第二輪巡察情況和第一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區委巡察計劃安排和工作要點的匯報。11月29日,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工作規劃(2018-2021年)(修訂版)》《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修訂版)》《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情況匯報。
(34)針對“巡察質量普遍不高”問題。
一是巡視整改期間,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先后2次傳達學習巡視巡察工作相關內容,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巡察辦和巡察組全體人員先后開展3次集中學習,并就參加省、市巡視巡察工作進行交流研討,吃透上級要求精神,不斷提高政治站位。二是9月21日,舉辦巡察工作業務培訓會,邀請省委黨校副教授為學員作輔導報告。巡察辦、3個巡察組全體成員和區委巡察人才庫共80多人參加培訓,逐步提升巡察干部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9月份啟動的區委第三輪巡察工作,已聚焦“六圍繞一加強”開展。三是11月29日、30日先后召開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區委常委會,研究出臺《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工作規劃(2018-2021年)(修訂版)》《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全覆蓋工作方案(修訂版)》《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進一步規范區委巡察工作。四是11月30日召開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區委第三巡察組副組長人選。12月21日召開區編委會,研究通過巡察辦選調人員1名。目前,巡察辦和巡察組9名編制已全部配備到位。五是區委書記約談區紀委書記;區紀委書記對區委三個巡察組組長、副組長進行集體約談,進一步壓實責任。
(35)針對“巡察‘后半篇文章’寫的不實,未對巡察整改情況進行督察督辦,2018年7月7日區委巡察反饋至今,個別單位黨委未專題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問題。
一是10月17日,召開黨委會議,專題研究區委巡察整改工作。向上級黨委作出書面檢查。區紀委書記對相關單位黨委書記進行約談。二是9月7日-14日,成立2個督查組對區委第一、二輪已巡察過的10家單位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進一步做好整改工作。三是2018年7月5日,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區“五人小組”會議在聽取區委第二輪巡察情況匯報的同時,聽取第一輪巡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的匯報。11月30日,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區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四是9月20日啟動區委第三輪巡察,按照“六圍繞一加強”要求,對省委及區委上一輪巡視巡察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11. 監督責任實施存在差距
(36)針對“日常監督有缺位,部分單位紀委‘三轉’不到位”問題。
一是及時召開黨委會議免去兼任的相關單位負責人職務。二是2018年11月13日,區紀委再次印發通知,要求各單位嚴格對照《關于進一步規范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分工的通知》精神,全面自查自糾。三是對各紀(工)委“三轉”落實情況開展督查。目前,各鄉鎮街道和區直系統紀檢組織全部退出與紀檢工作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紀(工)委書記不再分管與紀檢工作無關事項。
(37)針對“派駐監督人員不足”問題。
一是配齊配強派駐監督工作力量,從全區選調6名黨員干部到派駐組工作。目前,區紀委監委4個綜合派駐組、2個單獨派駐組人員已按編制全部配備到位。二是2018年11月15日至16日,結合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新內容、新要求,組織開展全區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能力提升培訓和派駐業務專題培訓,全面提升監督執紀工作能力。三是進一步完善派駐工作機制,出臺《區紀委監委分片聯系監督執紀審查工作制度》《關于派駐機構執紀審查事項報備內審暫行規定》《派駐機構問題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工作實施辦法》《廬陽區紀檢監察系統線索受理、管理、處置操作辦法(試行)》《信訪舉報件督辦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廬陽區紀檢監察系統嚴格落實線索處置、案件辦理期限制度的暫行辦法》等制度,不斷加強和規范派駐監督工作。四是針對省委巡視反饋關于派駐紀檢組2015年以來沒有查辦過案件問題,區委書記約談區紀委書記,區紀委書記對4名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進行嚴肅約談,層層傳導壓力。目前,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共核查處理問題線索42件,立案3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人。
(38)針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存在偏差”問題。
一是針對“第一種形態”主動運用少的情況,區紀委書記對運用“第一種形態”為個位數的9個街道紀工委書記進行約談,進一步壓實監督責任。二是開展“第一種形態”運用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對2015年以來“第一種形態”運用情況全面排查和監督檢查,以及運用“第一種形態”能力培訓,引導各單位主動作為,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運用“第一種形態”予以處理。2018年9月至12月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問題線索共計111人次,2018年全年運用“第一種形態”占比達73.5%。三是結合巡視整改,將“四種形態”的內容納入全區黨員干部《黨建知識應知應會要點》專題學習。組織監督執紀精準運用“第一種形態”業務培訓,提升綜合運用組織、紀律手段處理問題線索的能力。四是建章立制,研究出臺《廬陽區紀委監委規范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談話實施辦法(試行)》《廬陽區紀委監委分片聯系監督執紀審查工作制度》,加強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尤其是“第一種形態”運用指導。修訂出臺《2018年度廬陽區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細則》,把體現抓早抓小實際成效的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納入考核范圍,倒逼紀檢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日常監督執紀上,形成監督常態化、長效化。
(六)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方面的問題
12.群眾身邊不正之風時有發生
(39)針對“部分單位和村居財務管理混亂,存在侵占和貪腐隱患”問題。
一是完成白條支出、白條抵庫問題的整改。針對“大額資金現金支付”和“支付外單位結算款項打入個人帳戶”問題,召開規范財務管理工作培訓會,出臺財務管理方案。二是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開展全面排查,成立2個督查組,對各鄉鎮街道、廬陽經開區、區直各部門開展專項督查。三是修訂《廬陽區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管理暫行辦法》,制定《廬陽區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內部操作規程》《廬陽區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支付方式目錄》, 2018年兩次修改和增加動態監控具體規則,從2017年底的17條增加到目前的60條,全面對資金支付加強監管。四是開展新的政府會計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動態監控管理制度及進一步規范財政財務管理相關措施等專題培訓,增強財務人員嚴格執行財經政策和遵守財經紀律的觀念。五是加強監管力度,搭建陽光村務微權監督服務平臺,將民生資金發放、村(居)事務和“三資”管理信息向群眾公開。將財務管理的監督檢查融入到每年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通過巡察、檢查、審計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六是區政府對13家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區長約談相關負責人14人,區財政局局長約談13個單位的財務分管負責人和具體經辦人,以及涉及“村居白條”問題的18個村居負責人,并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13.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發揮不足
(40)針對“2015年以來,區委沒有專題研究部署反腐敗協調小組建設工作,在人事出現變動尤其是區監察委成立后,沒有及時調整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之間無線索移交和信息共享”問題。
一是區委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反腐敗協調小組建設,調整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出臺《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進一步規范工作。二是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學習《關于建立黨員涉嫌違紀違法信息通報和及時處理工作機制的意見》和上級領導關于反腐敗協調工作的講話精神,分析研判全區反腐敗斗爭形勢,移交梳理排查的涉法涉訴黨員和公職人員線索。通過梳理比對,共發現我區有20名涉法涉訴黨員未及時受到黨紀處理,及時將相關線索移交轉辦。截至目前,已立案查處16人,轉交包河區紀委處理1人,其余3人中,1人因證據不足不起訴,對其作誡勉談話處理;2人尚處于公安機關調查階段,且事實尚未查清,檢察機關未批捕。三是審議通過《中共合肥市廬陽區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案件線索移送操作辦法(試行)》。截至目前,成員單位已移交相關線索7條。四是對反腐敗領導小組會議討論事項記錄逐項排查,未發現以協調小組會議代替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審定案件現象。五是對涉法涉訴問題線索未及時移交以及黨員管理不到位的相關單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
三、扎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經過三個多月的集中整改,我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們清醒認識到,巡視整改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很多工作才剛剛起步,需要持續發力、長期整改。下一步,我們將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堅持認識再深化、標準再提高、壓力再傳導、行動再加強,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整改落實,以整改落實引領和促進改革發展,以改革發展的實際成效彰顯巡視整改的強大力量,努力向省委、省委巡視辦和全區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續壓實“兩個責任”。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始終擔當擔責、履職盡責,堅持“該誰整改的就由誰整改、該誰負責的就由誰負責”,確保巡視整改一抓到底,決不虎頭蛇尾。區委將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壓緊巡視整改的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一絲不茍地把整改工作抓實抓細,確保反饋問題改徹底改到位。做實落細監督責任,強化日常監督,對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力的嚴肅問責、堅決追責。
(二)堅持目標導向,持續抓好后續整改。堅持目標不變、尺度不松、力度不減,深入制定完善具體整改措施,堅決防止虎頭蛇尾。堅持持續改、深入改、長期改,對尚未完成或需要長期整改的問題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嚴格對照整改方案明確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要求,持續跟蹤督辦,定期了解進度,加強督查問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罷手、不徹底不收兵,確保每個問題都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取得實效。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對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進方法,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切實鞏固整改成果。
(三)扎牢制度籠子,持續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立足標本兼治,堅持把問題整改落實與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相銜接。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等制度。加大“四風”整治,持續深入抓好作風建設。梳理完善現有制度,對實踐檢驗行之有效、務實管用的長期堅持;對不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效力不強的逐一修改完善,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權的良好局面。
(四)強化成果運用,持續推進高質量發展。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激勵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一步發揚優良工作作風、保持奮發有為精神狀態,推動區委各項部署一項一項落地落實,加快形成三大主體功能區發展新格局,構建具有廬陽特色優勢的現代產業體系,堅決打好“三大攻堅戰”,奮力推動廬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書寫加快建設引領時尚的國際化首善之區的生動實踐。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0551-65699071;郵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濉溪路295號廬陽區委巡察辦;郵編:230001;電子郵箱:hflyxszg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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