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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是中國歷代大儒都倡導的統治理念。但是站在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的權力最高峰,又有哪個手握大權的統治者會真的認為“民貴君輕”呢?在如浪花翻滾一樣的朝代更迭中,在我們就要以為孟子的這句話似乎要跟隨潮汐退去而離百姓遠去之時,我們的目光觸及到了一位“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的人,他就是于謙。
于謙,字廷益,號節庵,漢族,杭州府錢塘縣人,也就是今天的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一代。他的一首《石灰吟》傳誦至今,幾乎每個小學生都能背誦。然而,我們更多的人都只知道他是一位才華橫溢的詩人,卻不了解,他其實更是明代的一位賢臣,同時也是民族英雄,與岳飛、張蒼水并稱“西湖三杰”。他為官清廉,關心百姓,卻口不言功,他的很多詩都是在任期間為百姓哀嘆、為社稷擔憂而作。
于謙志存高遠、年少有為。永樂十九年(1421年),年僅23歲的于謙高中進士,從此踏上了仕途。他崇敬文天祥的憂國憂民又剛正不阿的氣節,將文公畫像懸掛在座位一側以激勵自己,幾十年如一日。這樣的于謙也終究未有負偶像之神威,他受到明宣宗朱瞻基的重用,跟隨皇帝親征謀逆叛軍,以御史的身份聲色震厲地數落叛軍首領的罪行。后來于謙受派巡按江西、巡撫晉豫,到任后便服一套,瘦馬一匹,踏遍了所管轄的每一寸土地,實地考察當時各地應當興辦的政務、革新的政令,稍有水旱災害立即上報;他訪問父老鄉親,親自過問衙門案件,在任期間平反了數百起冤獄。于謙下令各地官府用儲備糧救濟貧困戶,幫助農民度過青黃不接的時期,秋收后再歸還;而州縣吏員任滿應該提升時,儲存預備糧達不到指標的,不準離任。這一政策救了不知道多少百姓。
于謙重名節而輕名利,重成仁而輕殺身,重社稷而輕君王,一生都在奉行孔孟之道,把儒家的“仁愛”付諸于實際。到了正統年間,朝政逐漸腐敗,貪污賄賂成風,地方官進京奏議都要送錢奉寶打通關節才能成事,而于謙進京從不帶任何禮品。有人勸他,讓他好歹帶一些特產比如手帕、線香和麻菇等東西,分送給朝臣。于謙驕矜一笑,一首《入京》脫口而出:“絹帕麻菇與線香,本資民用反為殃。清風兩袖朝天去,免得閭閻話短長。”他說,這絹帕、麻菇、線香本來應該是百姓們自己享用的東西,無奈被當官的搜刮,反而給他們帶來了災難;我于謙不屑與他們為伍,偏要兩手空空去見皇上,好過將來被百姓們閑話短長。這時的于謙已經是不惑之年,對世事凡俗、人情世故看得通透,但是充滿風霜雪雨的官場并未給他剛正不阿的棱角帶來任何的琢磨。他兩袖清風地入京述職,帶著的一縷是不與世俗同流合污的浩然正氣,一縷是瀟灑看淡、自信從容的錚錚鐵骨。
于謙敢于為民請命,主張“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他身居兵部尚書大任后,嚴懲作奸犯科的權貴。旁人當官都是前呼后擁,擺譜顯威,而他平素簡約,“所居僅蔽風雨”,常被“錯認野人家”,對比之下高下立判。同僚不以其謙虛清廉為榜樣,卻對他處處排擠打壓。景泰八年(1457年),于謙在奪門之變中被石亨、曹吉祥等人誣陷,慘遭冤殺。到了抄家的時候,竟然“家無余資”,只有正屋緊閉,還上了鎖,抄家的人還以為必有錢財藏于其內,打開一看,竟然只是代宗朱祁鈺賜給他的蟒袍和劍器。如此心酸,如此哀嘆,于謙的一生就是這樣“質本潔來還潔去”,錢財與他如糞土,空空蕩蕩的屋子里鎖住了的只是他的浩然氣和清白身——蟒袍是他的職責,劍器是他的榮譽,他是大明的臣子,是百姓的父母官。
于謙死后,石亨的黨羽陳汝言代任兵部尚書,結果不到一年,貪污的錢財就多達數萬。明英宗朱祁鎮召大臣進去看,面色鐵青,問道:“于謙在景泰朝備受重用,死時都沒有多余的錢財,陳汝言為什么會有這樣多?”石亨低下頭不能回答。天順三年(1459年),石享被關進監獄;兩年后,曹吉祥謀反全族被處死。至此于謙的冤案才真相大白。
看到這樣的結局,再想一想于謙在少年時就寫下的《石灰吟》:
千錘萬鑿出深山,
烈火焚燒若等閑。
粉骨碎身渾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間。
這才明白,“清白”二字就是他一生為官的原則,至死不渝。(泗縣紀委監委 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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